| 主题:长春市升界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合法寄存骨灰 | |
| 长春市升界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现在是否有政府合法批文,可以提供骨灰寄存服务?寄存的骨灰安置在长春市三清观救苦殿地宫内,是否合法? 2026-07-23 14:44: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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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关于建设及运营合心镇公益性骨灰堂的批复》(长绿民发【2024】3号)文件第一项:“同意长春市升界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实施该骨灰堂建设与运营”。原长春市三清观原址已规划为殡葬用地,用于建设合心镇公益性骨灰堂。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峰殡葬服务中心关闭遗体火化等功能的通告》(长府通告【2019】9号)第一项“自2019年11月1日零时起,长春市龙峰殡葬服务中心停止接运遗体、遗体火化和接收新的骨灰寄存、安葬等业务”精神,龙峰殡葬服务中心关停。根据区政府《关于推进解决龙峰殡葬服务中心遗留骨灰迁移会议》精神,为解决龙峰遗留骨灰迁移问题,骨灰堂建成区域具备存放骨灰条件,要优先保障接收龙峰迁移寄存的骨灰,暂不对外经营,2025年8月1日起不再接收龙峰遗留骨灰寄存服务,不准出售骨灰格位。之前接收的龙峰遗留骨灰在批准范围内,提供寄存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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