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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六大专项行动”助困难群众温暖过节

时间:2021-01-20 10:57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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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9日上午,市民政局冉明副局长在长春市“2021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中对做好节日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帮扶的相关情况进行权威发布。
  春节将至,为充分履行民政兜底保障职责,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市民政局谋划实施“六大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幸福的节日。
  一是实施“节日慰问”专项行动,为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两节”生活补贴。在元旦春节期间,市、区两级财政筹集2250余万元,为城区9065名特困供养人员、3.6万户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点保障家庭(重点保障家庭是指城乡低保家庭中享受分类施保的家庭,主要包括有重病、重残、子女上学等情况的家庭),按每人(每户)500元标准发放节日生活补贴。组织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通过发放生活补贴、米面油等方式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活动,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慰问款物,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二是实施“先行救助”专项行动,让困难群众有钱过节。积极协调银行等相关单位,提前发放2月份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等社会救助金,确保在2月10日前发放到困难群众银行折(卡)中。对春节前新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且无法立即发放救助金的,通过给予临时救助金的方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确保困难群众能够有钱过节。
  三是实施“救急难”专项行动,帮助因疫因病致困群众渡过难关。依托社区“三长”联动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困难群众排查走访,对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予以直接救助,做到“主动发现一批、及时救助一批”。进一步放宽户籍限制,将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四是实施“探视护理”专项行动,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部署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进行全面入户走访。督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签约照料护理人员或机构认真落实委托照料服务责任和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等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幸福祥和过节。
  五是实施“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及时施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020年11月初,市民政局已启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截止12月末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12人次,发放御寒棉被107套、棉衣121套、棉鞋112双,发放食物210份、爱心包300份。春节期间,将进一步加大救助巡查力度,有效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加强巡逻排查。以火车站、客运站、重庆路、红旗街、桂林路等城市窗口区域为中心进行“地毯式”排查,实施主动救助,并逐步向城乡结合部、桥下涵洞、废弃房屋、街心公园等区域辐射延伸。实行分类救助。按照“先救助、后甄别”“先救治、后救助”的要求,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分类救助。按照相关规定,对愿意接受救助的接回救助管理机构进行救助;对不愿意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为其提供食物和御寒衣物,留下详细求助方式(爱心救助卡);对存在生命危险、反复劝导无效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及时通报110、120采取保护性救助措施。提升服务能力。落实一站式办公制度,放宽条件、敞开入口,随时接受流浪乞讨人员求助。购置食品、药品、棉衣棉被等物资,确保冬季救助物资供给充足。加强受助人员信息核实力度,信息核实准确后提供乘车凭证,对老幼病残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派专人护送返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都能及时回家与家人团聚。号召社会力量参与。利用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栏目滚动字幕广告、7条主要公交线路上投放救助政策宣传广告、救助管理微信公众号、救助引导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24小时救助热线85086100的宣传发布,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或拨打求助热线。
  六是实施“慈善救助·情暖万家”专项行动,向民政服务对象和困难群众送上关爱。2月1日起正式启动“慈善救助·情暖万家”系列活动,为我市部分民政服务对象和困难群众送上关爱。具体内容包括:实施“福照夕阳”慈善助老项目,为福利机构老人更换床单、被罩、枕套1500套。准备新年礼包慰问孤残儿童。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55户。走访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每户500元标准送去米面粮油。通过实施情暖万家的暖心举动,让关怀更有温度,让受助者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温暖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