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为倡导文明祭祀工作,2015年我市出台了《长春市文明祭祀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因市里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此办法于2022年废止。为继续加强文明祭祀、建设文明城市,在修改完善原《暂行管理办法》基础上,重新起草了《长春市文明祭祀工作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殡葬管理条例》
5.《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三、主要内容解读
本办法分八章二十七条,具体内容有:
1.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办法制定背景、适用范围,明确各城区(含双阳、九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管理职责。
2.第二章殡葬祭祀用品生产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在殡葬祭祀用品生产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以及违反殡葬祭祀用品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方式。
3.第三章殡葬祭祀用品流通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在殡葬祭祀用品流通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以及违反殡葬祭祀用品流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方式。
4.第四章殡葬祭祀用品焚烧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在殡葬祭祀用品焚烧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以及违反殡葬祭祀用品焚烧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方式。
5.第五章文明祭祀宣传推广,明确市文明办、民政部门、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文明祭祀宣传推广中的工作职责。
6.第六章文明祭祀属地管理,明确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文明祭祀工作中的属地管理职责。
7.第七章文明祭祀监督管理,明确市文明办和市民政局在文明祭祀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
8.第八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解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