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更好地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56号)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公众可通过来电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电话:87905360,电子邮箱:204627523@qq.com
附件:《关于加强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