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期和攻坚期。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要求,按照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和省民政厅“535”战略部署,以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瞄准“三个聚焦”,履行“三基”职责,强化“打先锋、站排头”意识,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做到“突出一条主线、开展三项行动、紧盯四项重点、提升六项工作”,全力助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
(一)突出一条主线。要突出党建引领这条主线,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推进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抓好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提升党的建设水平,健全党对民政工作领导的制度措施,完善党领导民政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将党建引领与社会组织发展有机融合,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党建活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大培训、大对接、大招商”活动,坚持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和使用,建设务实、担当、创新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二)开展三项行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深入开展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扫黑除恶和安全监管三项行动。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持续落实“四个一批”政策措施,切实“兜住收入水平、兜准救助对象、兜实基本待遇、兜牢民生底线、兜好保障成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继续强化村民自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福利彩票管理和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平安和谐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两化”建设,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风险等级评定验收,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培树一批安全管理示范机构。
(三)紧盯四项重点。巩固专班抓项目、万人助万企、城市乱象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坚持以工作“小切口”带动振兴发展“大战略”。
抓好专班抓项目工作。结合包保存量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清单式跟踪服务,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困难。结合民政领域产业特点,积极整合资源,推进养老服务业增量项目加快建设。
抓好万人助万企工作。把握政策导向,做好助企政策的“宣传员”和企业党建的“指导员”。助企队伍定期深入企业,做好服务企业的“联络员”。加强对企业具体问题的协调办理和跟踪落实,做好企业困难的“化解员”。
抓好城市乱象整治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打击非法彩票问题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福彩领域打击非法彩票工作由打“攻坚战”向打“持久战”转变。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站前巡查和街面救助力度,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
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各地全面完成村规民约修订修改、补充完善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村民保护环境、参与环境整治的意识。通过开展全市“十佳村规民约”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村规民约标准,助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
(四)提升六项工作。聚焦民政部门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能,全力提升各项民政工作水平。
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指导双阳、九台及三县(市)做好提标工作,确保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两节”期间,为城区3.5万户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家庭、9008名特困人员按每人(户)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适时启动物价上涨与社会保障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及时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指导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确保每个城区、开发区至少完成1个项目。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等级动态评定,城乡特困人员100%协议化管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落实社会救助监管责任,抽查10%乡镇(街道)。深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加强银行存款、服刑强戒、殡葬等专项信息比对。探索开展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对骗保骗助家庭实施联合惩戒。
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建设和管理,抓好第二社会福利院运营筹备工作。推动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抓好农村居家养老邻里互助志愿服务项目,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试点及“文养结合”试点工作。实现全市80%以上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完善长春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和监管平台,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实现养老服务补贴精准发放。发挥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统筹作用,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养老管理人员、护理服务人员培训率达95%以上。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发放,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提升社会组织工作水平。落实好国家、省、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政策意见,城市社区至少平均拥有10 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至少平均拥有5个社区社会组织,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品牌社会组织。按照注销一批、整改合格一批、撤销登记一批原则,对所有长期不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制度。探索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形成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的综合监管格局。推动建立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探索向社会推介公益创投项目,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持续推动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益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帮扶与扶贫需求对接机制,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活动列入等级评估指标。
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各地散埋乱葬整治收尾及重难点个案处置等问题进行督导。出台生态殡葬奖补政策,对不保留骨灰选择海葬、壁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进行奖补。全力推进市殡葬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妥善处置我市长期滞留无人认领遗体问题。做好重要祭祀节点的文明祭扫及禁烧工作,启动长春市第8届清明文化周和第11届公益海葬活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打造长春清明文化品牌。落实孤残儿童生活待遇,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全市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实现全覆盖。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规范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认定、医疗救治、人员安置和资金保障工作。推进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快1950年后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机关服务水平,确保登记合格率100%。以南关区长大社区作为试点,着力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严格行政区划变更的程序,实行联审机制,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区划调整。积极推进公主岭市变更代管关系工作。规范地名管理,做好街路命名更名,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后勘界工作。
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水平。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出台《关于推动社区减负的指导意见》,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明确社区职责定位,精减日常事务,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开展全市十佳优秀社区工作法、社区协商案例评选活动。举办全市首届“社区邻居节”。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和“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建设,抓好智慧社区和社区标准化建设试点。继续开展“千人培训计划”,完成对所有社区“两委”成员轮训。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基层建立权责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提升基础保障工作水平。科学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长春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长春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和养老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目标要求、政策举措和工程项目。加强资金筹措能力,推进福彩销售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精品旗舰店,规范开展慈善募捐和救助活动,推广设立慈善冠名基金,探索网络募捐、慈善信托、慈善资金保值增值新模式,探索发行殡葬领域政府专项债券。积极推进民政“五化”建设,坚持法治化引领,加强标准化建设,探索社会化运营,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快信息化步伐,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民政领域“放管服”力度,全面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工作,让更多民政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加大重复访、群体访化解力度。改进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水平。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加强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等机构管理,履行好民政职责,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