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长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长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