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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摘要)

时间:2017-08-17 16:37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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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区“网格化”工作方面 

  1.关于网格长工作任务繁重问题。我们进行过多次调研,研究解决办法,希望通过建立社区准入制度、规范社区出具证明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保障社区依法开展民主自治和为民服务。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长办发[2015]28号),规定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凡将工作任务交给社区的,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应由基层自治组织承担的以外,均实行准入制度。又以长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了《社区应该承担工作事项清单》(长社建字〔2016〕1号)和《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试行)》(长社建字〔2016〕2号),明确社区应该承担的具体工作事项,明确工作事项涉及的具体部门,明确工作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将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明确为15类,并要求有法律法规依据。今年,我们还准备与市委组织部一起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社区减负工作的清理执行力度。 
  2.关于网格长招聘方式问题。我市对网格长的招聘和管理权限主要在各区,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在现实工作中客观存在,我们已将您的意见反馈给各区,请他们在网格长招聘时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定岗招聘、就近分配”等方式,并优先录取有社工资质和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将熟悉社区工作,能力素质较高的人员选拔到网格长队伍中。对于您提案中提及的杭州上城区等城市实施的网格化“一格三员”工作办法,我市南关区等城区在部分社区推行了此类做法,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网格长,并配置协管员和信息员,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后我们还会指导各区在此基础上,将社区志愿者和居民代表也纳入到“一格三员”中,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工作效率。  3.关于网格长后续培训问题。网格化管理对网格长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在实际工作中网格长的能力水平与居民群众对服务的要求确实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将网格长的培训与社区“两委”成员培训同步进行,采取现场观摩、专家授课、优秀网格长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网格长把握全局、服务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社区志愿者队伍发展问题。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我市目前的志愿者队伍多数都是响应上级部门要求,并在其指导下成立的,居民自发成立的相对较少,志愿者队伍基础欠牢固,成员流动性和持续性偏弱。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逐步转变工作理念,打通社区与社会的联系,将以往“泼任务”的方式变为根据各社区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志愿者队伍,降低志愿者组织成立的门槛,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技术扶持等方式,鼓励公民自发成立志愿者队伍,促进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和蓬勃发展。 
  2.关于社区志愿者素质提升问题。我市目前社区志愿队伍构成主要来自4个层面,一是街道社区组织的志愿者,二是公益组织的志愿者,三是企业志愿者,四是青年学生志愿者。4类志愿者中,街道社区志愿者占比较高,参与的主体多是中老年人群,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相对比较传统,主要集中在社区治安,社区环境卫生,文娱健身表演和扶贫助困活动等,其特点是能够解决部分居民的实际困难,但因为志愿者的来源主要是通过社区居委会的动员和招募,所以导致志愿服务面窄且层次不高。近年来,二道区东站街道十委社区、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社区等社区,通过项目化运作和公益创投等方式,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吸引大批优秀志愿者,不仅提升了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素质,也将社区志愿服务提升为社会公共服务,对全市的社区志愿服务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这些我们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推广,并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等方式,提升全市志愿者队伍的能力水平,建设规范化、知识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3.关于社区志愿者队伍资金支持问题。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社区志愿服务发展的“瓶颈”。由于资金不足,社区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基本社会保障等有时易流于形式,成为短期行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资金短缺,主要是由两方面因素造成。一是政府投入不足,财政支持没有制度化;二是税收制度限制了工商企业、个人对志愿事业的捐赠,社区志愿者组织未能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多渠道融资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积极呼吁财政部门,将用于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及日常开支的资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投入。除此之外,还要倡导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在慈善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基金会,接受企业和社会组织及个人的资金赞助与物品捐赠,所得款物全部用于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和大型民营企业的互动共建,充分利用这些单位的人、财、物资源优势,拓宽社区志愿者队伍的资金来源。 
  4.关于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问题。目前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青年志愿者由共青团负责,巾帼志愿者由妇联负责,社区志愿者由民政部门负责,从中央到地方,志愿者队伍管理体制都处于多头管理状态,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我们认为,可以协调各类志愿者队伍的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主管部门与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岗位。按照因地制宜、统一管理、保持相对独立的原则,创造条件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服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与协调,改变目前政出多门、缺乏管理的混乱状况。 
  三、智慧社区建设方面  
  1.关于缺乏顶层设计问题。智慧社区是智慧城市概念之下的社区管理的一种新理念,是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新模式。目前,由于缺少国家统一的、具体的社区信息化法规,导致智慧社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缺少数据采集、设备接入等方面的强制性统一标准,为智慧社区普及推广、融合带来难题。我市的智慧社区建设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之中,目前由市工信部门牵头负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积极配合工信部门,制定指导智慧社区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并完善智慧社区指标评价体系,以标准先行来推动智慧社区规模化建设。 
  2.关于缺乏智慧应用问题。近几年,在智慧社区建设方面,我市民政部门主要围绕社区服务“ 最后一公里”,积极倡导“互联网+社区”理念,指导各社区通过微信、QQ群、APP等手段,宣传推广便民服务措施,了解居民诉求,搜集社情民意。指导各区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吸引社会参与,多元化运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二道区投入2000多万元,打造了“一门式”信息平台,居民办事由原来“人带着材料跑”转变为“网络带着信息跑”,极大地优化了社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朝阳区与科大讯飞合作,通过智慧朝阳实现了承诺事项在社区、街道综合窗口的统一受理,13家单位的325项承接服务一站受理、一点办结、全区通办。但总体来说,我市的智慧社区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大量结合了物联网技术的社区应用还处于方案或试运行阶段,对涉及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应用需求还发掘得不充分,对公共数据的整合利用还不够,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力度还不够,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研究探索。 
  3.关于缺乏专业人才问题。智慧社区采用丰富的现代信息技术,管理与服务模式与传统社区有很大区别,因此一些重要岗位不是一般人员通过短时间培训就能够胜任的,需要配备高素质的技术管理及业务办理人才。我市目前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还缺乏适应智慧社区建设、适应社区信息化需要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结合对社区人员的专项培训,全面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并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专业人才进入智慧社区建设领域,使我市的智慧社区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我市虽然在社区“网格化”、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相对于杭州、上海等发达城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会根据建议,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