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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摘要)

时间:2016-06-02 16:42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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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自2000年以来,市政府先后进行了4次大规模的殡葬改革,即在城市内取消搭设灵棚、摆设花圈;取消47家医院内的太平间、实行遗体统一管理;在城区实行禁烧、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在城区内禁止烧纸工作是加强文明祭祀管理是一个长期的难点、重点工作。由于对违规祭祀用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管理力度不够,致使禁烧工作时好时坏。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围绕殡葬用品的生产、流通、焚烧三个环节,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文明祭祀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长春市文明祭祀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提出在长春市建成区内实行“三禁止”,即禁止生产厂家非法生产烧纸、纸牛、纸马等封建迷信用品;禁止商家非法经营、销售烧纸等殡葬用品;禁止市民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祭祀物品。《意见》和《办法》的出台为文明祭祀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奠定了制度基础。特别是近年来,每逢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大祭祀节日期间,市政府都要组织召开全市会议,对文明祭祀工作进行部署,并由宣传、民政、工商、公安、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各区、开发区政府具体负责落实。  在抓禁止生产、销售、焚烧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倡导和开展文明祭祀的新方式,今年清明节期间,在去年开展社会公祭活动基础上,市民政局组织策划以全民“生命教育、生态安葬”为主题,以殡葬企业搭台,各区政府组织社区开展活动,一起向社会公众发出公益号召,一同搭建社会公祭平台,举办清明微思念、百姓祭百家、清明诗会、集体放风筝等一系列活动。 

  对于您提出的促进文明祭祀工作的有关建议,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点入手,继续抓好文明祭祀工作的落实。 
  一是积极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将《长春市文明祭祀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升格为政府规章。  
  二是继续联合各级工商、公安、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烧纸的生产厂家和流通环节的检查查处力度,在生产源头上,要对生产厂家进行清查,对发现违规生产烧纸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依法从重对其进行处罚,从源头上遏制烧纸的生产;在流通环节上,要加强对商铺和流动商贬的管理,对商家出售封建迷信用品的,由工商部门对其没收,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流动商贩,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重点部位和路段加大检查频次,一经发现,进行没收处理,让违规销售的流动商贩无藏身之地。 
  三是对当街烧纸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主动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提出合理性建议,建议在制止烧纸这项工作中要以公安夜巡民警和市容部门为主,街道、社区干部为辅助的原则,充分发挥夜巡民警和市容部门具有的执法性、震慑性和机动性的特点,从而有效的制止沿街烧纸现象。 
  四是结合现代生活方式,给群众祭奠先人追思故人一个好的方式,通过组织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祭祀形式融入到现代文明之中,实现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要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追思载体,引导群众通过敬献鲜花、网络祭扫、社区集体公祭等环保、文明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改革丧葬陋俗,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 
  五是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对全市的中小学生进行了文明祭祀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让新一代人接受传播文明祭祀理念,带动其长辈,创建文明祭祀新风。
  尊敬的代表,再一次感谢您对我市文明祭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作为文明祭祀工作的牵头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一如既往地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