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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时间:2019-07-02 10:56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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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250号)收悉,我们认真研读了您的建议,感到建议中肯且有建设性,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上级要求,我市深入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662号)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几年来,全市农村社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内容不断完善,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普遍认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夯实政府公共服务。在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全面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承接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文化体育、治安司法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统一制作了便民服务手册和服务卡,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

  二是完善生产生活服务。在农村社区普遍建立农民合作社,为农民代买种子、化肥和农药,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保证了质量。建立农村电商平台,实现产销对接,一方面把农产品卖出去,另一方面把农民需要的生活用品买进来。倡导开展志愿服务和互助服务,全面建立起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的“三关爱”服务体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提升文化教育服务。要求每个社区建设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广场,同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农民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娱乐健身提供场所。利用农村社区平台,定期举办道德讲堂、科普讲座、创业就业培训、农村好人好事评选等活动,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养,培养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现在,广大农村打牌赌博的少了,学文化学技术的多了;议论家长里短的少了,扭秧歌、跳广场舞的多了,农村社会正在发生喜人变化。

  四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屯服务站设立代办点,推动乡镇站办所下沉到村、村组干部下沉到户服务,全面推行“代办式”“领办式”和“预约式”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实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确保“一站式”服务大厅每天都有专人接待群众办事。在全市农村社区推行“窗口+流动”“定单+点题”“设岗+志愿”的“3+”服务,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服务。

  五是切实突出服务重点。把富民增收作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利用土地综合开发、支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重点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拓展农业发展形态。采取“村企联建”方式,建立“农村服务企业、企业反哺农村”的双赢机制。大力培育发展种养殖协会、农业科技协会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依托特色农业,举办采摘节、农家乐等活动,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全市农村社区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努力把全市行政村建成设施齐备、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提升改造一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面积一般应达200平方米,室外文化活动广场面积一般应达到1000平方米,有条件的自然屯要建成小型文化活动广场。按照“小办公、大服务”的思路,统一设置“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多功能室、人民调解室、文体活动室等,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老年人、残疾人日间照料室、留守儿童之家等。

  二是加强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建设。要完善农村社区自治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精神,发展农村社区协商实践,积极应用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吸纳农村各类主体参与协商,不断拓宽农村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范围和渠道。健全农村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三是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民群众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专业经济组织为基础、其它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主动将服务延伸至社区,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就业指导、文体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使农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方便优质快捷的公共服务。鼓励农村专业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协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积极开展技术技能培训、科技信息咨询以及生活照料等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以上是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所做的一些具体工作,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您的建,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健康发展希望您能持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建言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