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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摘要)

时间:2020-07-01 15:25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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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积极重视老年人精神生活质量的建议》的建议(第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言献策!随着我市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下面首先向您汇报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希望与您共同研究,推动长春养老事业的发展。

  一、我市养老服务业现状

  截止2019年底,长春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65.5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95%;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01.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5%,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21.6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87%。为有效应对近几年人口老龄化比例递增的严峻形势,我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运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使全市养老机构和养老床位实现大幅增长。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441家(公办88家,民办353家),床位41954张,城区(含双阳区、九台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07家(公办38家,民办269家),床位30809张。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在制度创新、优惠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我市养老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肯定。2015年,我市养老综合PPP项目获批“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获得财政部以奖代补补助500万元,是全国唯一的养老综合PPP项目;2016年我市获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88万元,并获批“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8年《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先后4次刊载长春市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我市以建设“幸福长春”为着眼点,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目标,近年来在制度创新、优惠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不断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做法

  针对您所关心的老年人精神生活质量问题,近年来我们关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加强老年人文化设施建设

  针对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文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城市文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落实。我市编制了《长春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同时出台《长春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移交与管理的办法》明确了新建居住小区新建住宅和老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棚户区项目应分别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服务半径应小于1000米。在组织各区积极落实养老服务用房的同时,利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老餐厅、智能养老平台等设施,积极搭建社区老年人学习、健身、文化、娱乐、旅游等平台。同时,为切实加强城市“三无”老人等特困供养人员文化设施建设,长春市社会福利院先后投入近千万元对院内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配备齐全的室内设施设备,为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陆续设立了康复室、理疗室、娱乐室、健身房、阅览室、书画室、网吧等多种服务设施。

  二是升级改造农村文化养老服务设施。为满足农村老人养老需求,解决原有农村公办福利中心条件差,功能单一等问题,市政府连续两年共投入1.2亿元,支持县(市)区20个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将现有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撤并整合,采取“多镇合一”“城乡一体”等方式优化布局,跨乡镇整合床位利用率偏低、服务水平不高、基础条件较差的福利中心,优化硬件设施,完善基础服务,有效改善了农村福利中心的办院条件。同时结合各地农村养老工作实际,建设养老服务大院,以农村居家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引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原则,合理设置厨房、餐厅、日间休息室、图书室和室内外娱乐活动等功能区,配备休息床、棋牌桌、电视、厨具、健身等设备,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了一个相聚交流、娱乐消遣、互助照料的综合服务场所。

  (二)大力开展文化养老服务

  一是公办机构积极开展文化养老活动。长春市社会福利院开展亲情服务,通过“亲情关爱1+1”认亲活动,全院干部职工与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做老人的“儿女”,让老人能够享受天伦之乐,感受儿女亲情,增强社会归属感,生活幸福感,在老人和护理员之间营造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积极协调高校志愿者来院慰问演出,邀请省交响乐团、省关东剧院来院义演,联系爱心车队、志愿者先后陪老人到南湖公园和雕塑公园游园,组织老人运动会、做保健操、扭秧歌和唱红歌等文化养老活动,打造老人欢度晚年的幸福乐园。

  二是社区和民办机构打造文化养老氛围。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文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吉民电〔2019〕43号),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品质,我局组织全市城区、开发区指导辖区内的社区和养老机构对试点项目进行了申报,试点项目资金按照每个养老机构3万元,每个社区5万元给予资金支持,用于购置开展“文养结合”养老服务活动的设施设备、开展各项活动支出。我局高度重视“文养结合”试点工作,要求各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积极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搭建老年人学习平台、健身平台、旅游平台、娱乐平台、公益平台等,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打造社区和民办机构文化养老氛围。文养结合项目不仅为老年人送去了文化服务,也让老年人找到了更多的生活乐趣,让老年人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推动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提升老年人幸福生活水平。

  二、下一步计划

  下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对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吸纳代表的真知灼见,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为契机,加速推进文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拓展农村公办机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农村福利中心综合供养能力,提升福利中心的管理水平,由现有单一的吃住型向吃、住、娱、劳、养等多功能转变,精神生活是老年人养老的重要方面,农村公办机构在保障好老人的基本生活的同时,要关注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经常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管理,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营造“老有所为”的环境,建立社会服务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相结合,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档次。

  (二)关心留守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民政部会同公安部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提出探索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大力宣扬积极老龄化理念,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开展健康生活知识教育,引导留守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我局将积极落实9部门意见,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纳入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信息台账,落实老年人信息采集及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掌握留守老人现实状况及存在困难,及时提供援助救助,鼓励志愿者组织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文化服务,做好农村留守和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巡视关爱探访服务。

  (三)进一步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推行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完善养老机构信息公示制度;畅通养老机构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建立养老机构补贴和服务质量挂钩制度,促进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持续加强养老机构教育服务能力。

  (四)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改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主要集中于送餐及家政服务等基础生活层次服务的现状,充实服务内容,扩充服务形式,鼓励社工服务,在保障好居家老人基础生活层次服务的同时,探索开展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于加强我市文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把您的建议变成进一步完善文化养老服务政策的具体措施。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养老服务事业,并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共同推动幸福长春建设和全市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