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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时间:2020-07-08 09:04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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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尊重传统,关注民生,深化殡葬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作为政协委员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委和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殡葬改革不断深入,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轻群众负担、移风易俗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殡葬法制不健全、规划发展滞后、监管执法不到位等原因,在殡葬管理和服务上还存在着与发展要求不相符的问题,影响了我市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您提出的合理规划公墓布局、推行平民式墓地的建议,符合深化殡葬改革要求和新时代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精神,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您的提议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今后的殡葬管理工作中加强研究和吸收借鉴,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规范公墓建设管理

  随着我市社会老龄化人口的逐年增加,在未来人们对墓地的需求会逐年增加,我们今后将按照《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严格各类公墓审批,把规范墓地建设管理,作为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关键措施,形成科学、文明、绿色环保的殡葬方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存环境。

  二、做好殡葬设施项目建设规划

  积极推进我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结合长春文明城建设,文明村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对长春市原市区、九台区和德惠市米沙子镇总面积7293平方公里的殡葬设施进行系统布局规划,以优化我市殡葬设施布局,节约土地资源,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构建惠民保障体系健全、土地利用生态集约、文化内涵健康的现代殡葬服务体系。抓紧启动长春市第二殡葬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配套墓地的规划设计中,会充分考虑您设想的平民墓地的几种形式,充分考虑不同阶层对墓地的需求,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现有公益性墓地,普遍存在着林地、土地相关手续不齐全、不按规定超标准建设、违规经营出售墓位等问题,特别是农村占林地、耕地散埋乱葬现象比较普遍,严重的影响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人民生存环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对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超大豪华墓和农村散埋乱葬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巩固一年多以来的工作成果;二是加快推进全市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让百姓找到殡葬需求出口,从根本上解决散埋乱葬的问题;三是指导各地落实《长春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个案处置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制定集中攻坚时序,加快推进难点个案问题处置进度。

  四、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当前,我市部分地区没有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不到位,节约资源和移风易俗的成效不明显,需要通过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方式来不断深化殡葬改革。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精神,加强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可行性研究,推行海葬、壁葬、草坪葬、花坛葬等主要安葬方式,并出台配套的奖补政策。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有效节约土地资源,减少不可降解材料的使用量,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不断提高集约化、生态化安葬程度,增强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