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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时间:2020-07-08 09:23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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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吉林省开展护理员培训的建议》的提案(第1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言献策!随着我市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下面首先向您汇报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一、我市养老服务业现状

  截止2019年底,长春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65.5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95%;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01.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5%,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21.6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87%。为有效应对近几年人口老龄化比例递增的严峻形势,我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运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使全市养老机构和养老床位实现大幅增长。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441家(公办88家,民办353家),床位41954张,城区(含双阳区、九台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07家(公办38家,民办269家),床位30809张。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在制度创新、优惠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我市养老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肯定。2015年,我市养老综合PPP项目获批“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获得财政部以奖代补补助500万元,是全国唯一的养老综合PPP项目;2016年我市获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88万元,并获批“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8年《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先后4次刊载长春市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我市以建设“幸福长春”为着眼点,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目标,近年来在制度创新、优惠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不断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二、我市建设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主要做法

  针对您所关心的关于我市养老护理员培训、技能提升及职业认同感等问题,近年来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2018年8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8〕5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养老服务学历教育,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养老服务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激励机制,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这是我市在强化顶层设计,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完善养老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2017年9月,长春市民政局制定颁布了《长春市“最美养老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委托长春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开展“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经过考核推荐、评选审定,媒体公示等环节评选出最美养老院院长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20名。举行授牌颁奖仪式,对最美养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事迹进行广泛宣传,通过选树养老院院长和护理员队伍的优秀典型,培树了养老服务行业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有效激发了养老院长、护理员、志愿者的工作热情。

  (三)逐步建立养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努力提升护理员从业水平

  2014年以来,我们依托社会福利院的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借助驻长高校资源优势,举办了22期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班,共培训养老护理员1189人,发证合格率达93.7%,举办2期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共培训109名养老护理员,通过率达94.6%。2017年以来,我们还列支福彩公益金和中央财政试点资金267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聘请第三方培训机构,对2100名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2019年培训项目增加了管理人员培训和护理员“整体照护”培训,从源头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截止到目前,全市城区备案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

  二、下一步发展规划

  下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促进长春养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为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目前长春市已经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分工协调配合,已经将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纳入任务指标,将由教育局牵头,鼓励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人社局牵头,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

  (二)完善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和激励机制。我局将会同人社局继续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培训机制,重点培训标准规范、专业技能、安全管理等内容。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

  (三)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待遇。目前,养老机构按性质分为公办机构和民办机构。其中,民办性质的养老机构实行市场化的薪酬,由民办机构自行确定,将通过完善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来鼓励民办机构加强养老服务人才薪资待遇。对于公办性质的养老机构,将增加经费投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工资待遇,同时加强工作绩效考核制,向社会招聘热爱敬老养老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入院服务,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服务队伍。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针对性强,对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把您的建议变成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素质的具体措施。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养老服务事业,并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共同推动幸福长春建设和全市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