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结婚登记更方便了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01 17:55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提高服务能力的建议》(53)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开展第一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止2020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94.7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2.83%,各类养老机构达466家(其中公办机构91家、民办机构375家),养老床位46190张,建成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00余个,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近100家。针对您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上的关心关切,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高位统筹,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稳步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我市建立了包含32个市直部门的长春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集体会议两次,出台了《关于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任务分工的通知》,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切实加强了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二)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总施工图”中,相继出台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春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等文件,从养老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优化了保障措施,政策跟进强劲有力。

  (三)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市民政、规划、国土、建委、房管5部门联合出台了《长春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移交与管理的办法》,明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使用”的管理机制。2019年,我市又颁布了《关于长春市新建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的规划指引》,进一步确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2020年,全市111个新建小区规划了养老服务设施,29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加强资金投入,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落到实处

  (一)以试点项目建设带动发展。2016年,长春市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72020年,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试点资金4088万元,大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努力为老年人搭建生活、健康、文娱等服务平台。通过试点带动,目前,全市共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6家,其中62家依托政府用房开展服务运营。

  (二)以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保障。2014年起,我市开展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目前,已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为全市7000余名空巢、特困、低保、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10类特殊和困难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购买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11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三)以居家适老服务改善条件引领全省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2020年,投入200万元,5个主城区420年满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家庭提供1130余个改造项目,2021年将继续开展此项目,拟投入260万元,为800户困难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使政府的关心关爱实实在在传递到困难老年人身边。

  三、扎实建设推进,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一)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开展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全市申报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共有111家,经对申报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核、现场评定以及申报机构认可,确定93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星级条件,通过评定切实促进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服务监管和信息公开。2018年底,启动了长春市养老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测评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同时搭建了“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为居家老年人及广大市民了解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便利。

  (三)探索服务医养结合模式。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现有条件,为辖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中医养生保健、助洁、助浴、助餐等多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依托省居家养老行业协会和吉林省阳铭医养集团,汇集吉林大学第一、第二、第三医院等省内最优质的医疗资源,开发建立了居家智慧医养管理远程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了“互联网+医养结合”线上和线下相融合。

  针对您关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提供服务能力的建议,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研究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机构等多方面力量参与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助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效运营。

  二是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全面分析当前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结合地方实际,分级分类科学合理布局养老设施。以区域养老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养老设施为主体,在区县、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三级构建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持续推进城市新建居住(小)区按标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开展居家失能老人护理服务完善长期照护保险体系,配合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建立居家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失能照护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制定照护服务目录和服务标准,统一开展规范性培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服务队伍照护水平,为居家失能老人开展上门护理服务。

  四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力度。通过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等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工作,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和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树立新的养老服务消费观念,逐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妥善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问题,事关老年人福祉。我们将继续巩固深化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成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养老服务事业,并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共同动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