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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02 15:45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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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乡规民约、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们认真研读了您的建议,感到建议中肯且有建设性,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特别是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规范乡规民约,近期,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抓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提高村民保护环境、参与环境整治的意识,20198月,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强调把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新风,以及开展扫黑除恶、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社区拥军服务等重点工作纳入到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各地已100%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修改、补充完善工作。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加强互学互鉴,我市在2020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十佳优秀社区工作法、社区协商案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践行“枫桥经验”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评选活动并汇编成册,要求内容规范,重点突出,并把遵守和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评选条件。县(市)区、开发区立足工作实际,努力提炼总结本地区社区治理工作特色、创新做法。经社区自主申报、县区择优推荐、市局遴选审核等程序,全市最终评选确定净月高新区玉潭镇建国村村规民约等多个优秀村规民约。

  代表,以上是我市规范村规民约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您的建,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希望您能持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社区治理工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建言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