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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02 15:56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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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充分做好我市老年人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009)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开展第一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止2020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94.7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2.83%,各类养老机构达466家(其中公办机构91家、民办机构375家),养老床位46190张,建成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00余个,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近100家。针对您在社区养老服务上的关心关切,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凝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整体合力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总施工图”中,相继出台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春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等文件,从养老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优化了保障措施,政策跟进强劲有力。

  二是坚持同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稳步落实。2018年,市民政、规划、国土、建委、房管5部门联合出台了《长春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移交与管理的办法》,明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使用”的管理机制。2019年,我市又颁布了《关于长春市新建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的规划指引》,进一步确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2020年,全市111个新建小区规划了养老服务设施,29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坚持开放市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形成政府与社会双循环,积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养老领域,为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营造宽松发展环境,落实居家养老服务优惠政策,提出无偿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一系列放开养老市场的重要举措。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增强对养老服务业的金融支持,运用支小再贷款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银行机构对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注入了发展动力。

  二、加强资金投入,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稳步建设

  一是以试点项目建设带动发展。2016年,长春市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72020年,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试点资金4088万元,大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努力为老年人搭建生活、健康、文娱等服务平台。通过试点带动,目前,全市共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6家,其中62家依托政府用房开展服务运营。

  二是以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保障。2014年起,我市开展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目前,已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为全市7000余名空巢、特困、低保、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10类特殊和困难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购买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11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以居家适老服务改善条件引领全省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2020年,投入200万元,5个主城区420年满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家庭提供1130余个改造项目,2021年将继续开展此项目,拟投入260万元,为800户困难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使政府的关心关爱实实在在传递到困难老年人身边。

  三、强化务实担当,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效并进

  一是居家和社区养老基本服务清单基本建立。2018年与吉林大学社会学院共同实施了长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调研项目,重新列出长春市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清单,对以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了合理扩充,为居家老年人更好的了解服务、享受服务提供了依据。

  二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模式基本形成。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现有条件,为辖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中医养生保健、助洁、助浴、助餐等多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依托省居家养老行业协会和吉林省阳铭医养集团,汇集吉林大学第一、第二、第三医院等省内最优质的医疗资源,开发建立了居家智慧医养管理远程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了“互联网+医养结合”线上和线下相融合。

  三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18年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项目,为近300名从业人员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发展趋势、政策法规、为老服务评估、职业道德规范、居家养老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业务知识更新。2020年克服疫情影响,邀请天津市养老服务领域专家,组织开展了“津-2020年度养老服务及对口支援合作网上培训”,共培训护理员3052人,管理者1025人。

  四、强化服务创新,激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活力

  一是开展“互助服务”。2017年起,为全市7个县(市)区146个贫困村13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开展邻里互助养老服务,从提高居家贫困老人生活质量、落实贫困老人巡视关爱、增加服务志愿者稳定收入三个方面取得成效,2019在总结脱贫攻坚农村邻里互助服务基础上,细化和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开始在所有城区、开发区普惠开展农村居家养老邻里志愿服务项目,并列为幸福长春行动计划。

  二是提升“照护服务”。与市医保局紧密协作,评估签约98家养老机构纳入失能人员长期照护保险定点单位照护型床位超过20000,切实解决了我市失能家庭“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提升了老人幸福指数。

  三是抓好“文养服务”。2019年以来,共投入省级资金138万元,在南关区九圣祠社区等18个社区和长春市社会福利院等16家养老机构开展文养结合试点,组织文化、体育、娱乐、保康等活动70余场,为丰富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搭建了平台,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老年人送去了文化服务,也让老年人找到了更多的生活乐趣,提升老年人幸福生活水平。

  针对您关于做好我市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提案,我们下一步将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措施继续完善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规范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监管标准。研究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增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全面分析当前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结合地方实际,分级分类科学合理布局养老设施。以区域养老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养老设施为主体,在区县、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三级构建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持续推进城市新建居住(小)区按标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者和居家养老护理员,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职业技能。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以互助养老等形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为老志愿服务。

  四是开展居家失能老人护理服务完善长期照护保险体系,配合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建立居家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失能照护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制定照护服务目录和服务标准,统一开展规范性培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服务队伍照护水平,为居家失能老人开展上门护理服务。

  五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力度。通过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等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工作,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和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树立新的养老服务消费观念,逐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巩固深化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成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养老服务事业,并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共同推动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