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长春市委员会:
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三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智慧化发展,推进养老社区改造的建议》的提案(第0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高位统筹,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稳步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我市建立了包含32个市直部门的长春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集体会议两次,出台了《关于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任务分工的通知》,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切实加强了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二)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总施工图”中,相继出台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春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16-
2020)》等文件,从养老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优化了保障措施,政策跟进强劲有力。
(三)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市民政、规划、国土、建委、房管5部门联合出台了《长春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移交与管理的办法》,明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使用”的管理机制。2019年,我市又颁布了《关于长春市新建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的规划指引》,进一步确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2020年,全市111个新建小区规划了养老服务设施,29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不断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2018年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项目,为近300名从业人员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发展趋势、政策法规、为老服务评估、职业道德规范、居家养老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业务知识更新。2020年克服疫情影响,邀请天津市养老服务领域专家,组织开展了“津-长2020年度养老服务及对口支援合作网上培训”,共培训护理员3052人,管理者1025人。
二、加强资金投入,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落到实处
(一)以试点项目建设带动发展。2016年,长春市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7至2020年,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试点资金4088万元,大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努力为老年人搭建生活、健康、文娱等服务平台。通过试点带动,目前,全市共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6家,其中62家依托政府用房开展服务运营。
(二)以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保障。2014年起,我市开展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目前,已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为全市7000余名空巢、特困、低保、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10类特殊和困难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购买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11类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三)以居家适老服务改善条件。引领全省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2020年,投入200万元,为5个主城区420户年满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家庭提供包括防护类、护理类、康复训练类、理疗类、如厕类、生活辅助类、无障碍改造类、助餐类、助行类、助视助听类、助浴类11类30余个改造项目,有效满足困难老年人家庭现实需求。2021年将继续开展此项目,拟投入260万元,为800户困难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有效提高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质量,使政府的关心关爱实实在在传递到困难老年人身边。
三、强化服务创新,激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活力
(一)建立长春市养老监管与服务智慧化平台。2018年启动长春市养老服务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平台由养老机构监管平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以及高龄津贴、贫困居家失能护理补贴发放监管平台等模块组成。老人可根据需求足不出户即可在手机小程序自愿选择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下单,下单后服务组织上门为老人进行服务,服务后老人可在平台上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目前7000余名老人通过平台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累计产生29.68万单服务。
(三)探索“互联网+医养结合”模式。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现有条件,为辖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中医养生保健、助洁、助浴、助餐等多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依托省居家养老行业协会和吉林省阳铭医养集团,汇集吉林大学第一、第二、第三医院等省内最优质的医疗资源,开发建立了居家智慧医养管理远程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了“互联网+医养结合”线上和线下相融合。
(四)打造“长春养老服务”线上微信公众号。我市利用中央财政试点资金打造“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对长春市养老相关政策、新闻资讯进行实时发布,让长春老人、家属在手机移动端,可以轻松了解长春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自由选择、预约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平台运营3年多来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平台累计关注人数超6.7万人,累计阅读量高达36万余次。
针对你们关于做好我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提案,我们下一步将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措施。继续完善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规范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监管标准。研究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促进老人享受到更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开展居家失能老人护理服务。完善长期照护保险体系,配合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建立居家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失能照护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制定照护服务目录和服务标准,统一开展规范性培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服务队伍照护水平,为居家失能老人开展上门护理服务。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长春养老监管与服务平台使用,通过技术手段不断简化使用流程,使平台更方便老人操作,促进老人足不出户通过平台就可以享受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同时积极配合政数局,推动高龄津贴等养老服务业务通过“灵动长春”app实现办理“零次跑”。
四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者和居家养老护理员,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职业技能。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以互助养老等形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为老志愿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巩固深化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成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化发展。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养老服务事业,并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共同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