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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9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05 16:19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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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突出社区三支队伍建设,全方位打造长春都市圈“幸福社区”的建议》收悉,我们认真研读了您的建议,感到建议中肯且有建设性,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社区建设工作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特别是“幸福社区”建设的推进。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长发〔201726号)、中共长春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党建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934号)对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打造幸福社区,做出全面安排部署。近期,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 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

  一是注重强化培训每年都对社区干部进行全员培训,邀请驻长高校专家学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社区干部授课。二是注重政策激励2019年末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今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既是全年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全市广大社区工作者普遍关注的一件大事,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全市统一确定各城区、开发区(双阳、九台除外)“社工岗”薪酬平均标准,按照不低于4100/月标准执行,比现行标准人均增长约600/月。双阳区、九台区和其它4县(市)根据省里文件要求按照当地标准执行,所需增加资金由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承担。三是注重典型引领,近些年,我市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中注重培养、选树典型,注重发挥榜样的力量,以此激发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全市先后涌现出以全国“时代楷模”“全国最美奋斗者”吴亚琴,“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路亚兰为代表的一批优秀社区工作者,成为继谭竹青后,我市社区治理领域的新名片2018年,民政部评选的全国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我市4个社区位列其中,获评比例在全国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当中居于首位。

  二、 大力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近几年来,我市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秉承数量与质量并重、培育与规范并举、监管与服务并进,打出了创新发展的“组合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 8283 家(其中:依法登记社会组织 4265;除依法登记社会组织外,县(市)、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4018家)。这些社会组织分布在工商经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基本形成社会组织政策支撑体系。近年来相继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见》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意见》等9个专项政策,形成了覆盖扶持培育、作用发挥、购买服务、加强监管等多领域1+10政策体系。二是着力打造三级孵化服务网络。主城区已实现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全覆盖,正在推动每个城区打造1个街道和1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三级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网络正在形成。三是重点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018年出台我市首部《关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专项文件,全市社区社会组织由2018年的2307家快速发展到4018家。为进一步鼓励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探索品牌发展路径,厘清品牌建设标准,今年拟起草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计划(2021-2023年)》《长春市示范社区社会组织评估标准》,遴选出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试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

  三、积极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国家志愿服务工作责任单位是民政部。吉林省志愿服务工作责任单位是团省委。长春市志愿服务工作责任单位是市委宣传部和文明办,其中市委宣传部专门设立一个志愿服务处负责此项工作。长春市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及工作开展多年来一直由宣传部、文明办与团市委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其主要依托我省驻长高校开展一系列志愿活动,团市委在各高校都有团口组织,已经建立起较为稳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委员,以上是我市提升社区队伍建设所做的一些具体工作,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您的建,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希望您能持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社区治理工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建言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