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社区治理的建议》收悉,我们认真研读了您的建议,感到建议中肯且有建设性,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社区建设工作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社区治理体系的探索也在逐步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正如您所言,我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改善,基层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如缺乏有效抓手、专业路径、智能化有限、人才匮乏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为了更好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长发〔2017〕26号)、中共长春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党建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9〕34号),对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做出全面安排部署。近期,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 大力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近几年来,我市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秉承数量与质量并重、培育与规范并举、监管与服务并进,打出了创新发展的“组合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 8283 家(其中:依法登记社会组织 4265家;除依法登记社会组织外,县(市)、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4018家)。这些社会组织分布在工商经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基本形成社会组织政策支撑体系。近年来相继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见》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意见》等9个专项政策,形成了覆盖扶持培育、作用发挥、购买服务、加强监管等多领域1+10政策体系。二是着力打造三级孵化服务网络。主城区已实现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全覆盖,正在推动每个城区打造1个街道和1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三级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网络正在形成。三是重点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018年出台我市首部《关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专项文件,全市社区社会组织由2018年的2307家快速发展到4018家。为进一步鼓励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探索品牌发展路径,厘清品牌建设标准,今年拟起草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计划(2021-2023年)》《长春市示范社区社会组织评估标准》,遴选出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试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
二、 加强街道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
按照民政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关于社工站设立工作部署,年初将社工站建设作为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紧跟目标要求,多次专题例会,学习上级精神,研究措施办法。学习借鉴广东深圳、河南郑州等地经验做法,成立工作专班,确保社工站建设组织力量有保障、精力投入有保障、标准落实有保障。投入40万元,依托吉林长春社区干部学院实施全市社会工作千人培训计划,3月26日,组织开班式和开班第一课。根据任务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批次、分层次组织系统培训。组织民政干部、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社工和驻站社工等专业人员,共分6期,全市培训共计1028人。通过对民政政策规定、社会工作基本理论及实操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专业理论和职业能力,全市多方协调资金695万元推进试点工作。把落实省厅《社工站设立方案》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社工站建设的过程控制,加大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落实情况督导指导力度,以细求实、以细落实。要求各单位积极主动申请承担省市试点任务,对实施计划进行备案管理,每月集中汇总一次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相关情况。近期,通过全神贯注、不遗余力抓《社工站设立方案》的贯彻落实,全市211个乡镇(街道)中已经有52个完成申报试点任务,占总数的24.6%。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等标准要求,从顶层设计上提供标准化样板,发挥双德街道和双阳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规范建站程序,强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理念,力争于2022年实现全市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三、 聚焦信息技术加强智慧社区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载体、突出重点,着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实现社区“智治”,优化社区工作效率。市级“智慧三长”建设已纳入了“城市大脑”一网统管应用场景建设,以“三长通”微信小程序形式体现。绿园区的“绿园星火”和净月区的“萤火虫”“智慧三长”微信小程序已在本区推广使用,有效提升了“三长”工作效率。2020年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我市宽城区长山花园社区,了解社区党建、基层治理、为民服务工作情况,对“四级”社区党建网络工作体系和“三长”社区管理体系表示了肯定。
四、 推进社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2019年末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今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既是全年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全市广大社区工作者普遍关注的一件大事,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全市统一确定各城区、开发区(双阳、九台除外)“社工岗”薪酬平均标准,按照不低于4100元/月标准执行,比现行标准人均增长约600元/月。双阳区、九台区和其它4县(市)根据省里文件要求按照当地标准执行,所需增加资金由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承担。
委员,以上是我市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所做的一些具体工作,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您的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希望您能持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社区治理工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建言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