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聚焦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养老服务工作,形成了16个有思考、有深度、有温度的提案。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出台了新政策、推出了新举措、建设了新项目、推动了新发展。截止2021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0.5万人,老龄化比例达到23.54%,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超70万平方米,建有各类养老机构442家,培育医养结合型机构58家,发展长期照护保险定点机构111家,养老床位总量达到4.8万张,建成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37个,打造社区老年人巡访关爱示范点173个,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7000人,养老服务综合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近年来,养老服务工作逐渐成为民生领域的焦点和热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发展建设纳入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大工程”;市委市政府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养老服务工作,志军书记、子联市长多次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并作出重要指示,保证了养老服务工作高位统筹、有序推进。
一、把握“适度普惠”,抓实基本养老服务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市、区两级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和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了养老支持政策清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养老服务任务清单,建设了养老管理与服务平台,构建了《实施意见》为统领,“3个清单和1个平台”为支撑的“1+4”发展框架。三是强化基础保障。投资2.44亿元,新建了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对全市83所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了助浴项目,支持20所福利中心实施升级改造;抓好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稳步增长。四是强化补贴保障。全面落实养老机构“补人头”方式,机构综合运营补贴每人每月260元,高龄津贴每人每月最高可得600元,年均投入各类补贴资金1.2亿元,享受补贴老人达4.3万。同时,对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按2万元、5万元、10万元3个标准实施一次性奖补。
二、着眼“丰富多元”,完善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持续投入6000余万元,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为10类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近8000名,累计提供服务近50万单。二是实施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资金2562万元,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制定3个服务清单,提供专业照护服务37项。三是启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投入福彩公益金2000万元,支持城区、开发区建设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服务机构、社区长者食堂、“养老+安全”智慧安防项目和普惠型家庭养老床位项目共52个。四是推进文养、医养结合建设。连续3年在全市32个社区和25家养老机构开展文养结合试点,组织各类老年活动100余场。在17个县(市、区)开展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试点,扶持了亲亲园养老护理康复中心、净月颐康医养中心等一批“医护、疗养”型综合性养老机构,全市养老护理型床位超2万张。
三、突出“开放融合”,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一是融入城市建设。落实推动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任务要求,以医疗康复、保健养生、休闲养老为重点,北湖夕阳红养老院、莲花山国色天莲、双阳区国信健康综合体综合服务示范中心等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培养龙头机构。落实我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仁大医养中心、吉林佐佑颐养服务有限公司、天瑞英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发展势头强劲。三是拓宽融资渠道。联合市金融办,线上举办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金融产品推介和融资对接会,为养老机构融资搭建了桥梁。2021年全市养老产业产值达497亿元,占GDP7%。
四、注重“综合施策”,强化养老服务监管
一是出台综合监管政策。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长府办发〔2022〕2号),细化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突发事件应对5类任务分工,明确政府、机构、行业、社会4方面责任。二是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力打好打赢长春疫情防控保卫战,制定《长春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班工作方案》,建立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制,组织市区两级督导检查2348次,筹集发放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等90万个(只),蔬菜、肉、蛋等物资260余吨。三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民政部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排查,下发整改通知42家,全面停业7家。
五、立足“全面到位”,做好养老服务保障
一是落实等级评定工作。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在全市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选出星级以上养老机构39家。二是加强养老服务管理。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改隐患问题1300余处。建设了长春市养老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了机构管理信息化、补贴发放精准化和服务保障智慧化。三是做好纾困解难工作。针对养老机构实际困难,对依法登记并取得备案回执的民办养老机构,提前发放2022年上半年市级养老服务补贴资金745.12万元,省级专项补贴资金397万元。四是提高养老队伍能力。全市4700余名护理员持证上岗率100%。在2021年全国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中,我市参赛的2名养老护理员分获三等奖和优胜奖。
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在全国范围来看,不缺项但还有短板,不落后但还有发展空间,养老服务行业社会资本有热情,老年群体有期盼。我们将严格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我市“十四五”民政重点任务,从常态落实、长期落实、长远落实“三个维度”,全面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构建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构建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城乡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制度,提升公办机构保障能力,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做到城乡特困老人应养尽养。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符合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帮扶等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享尽享。
二是加快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创新“社工+养老”模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落实常态化巡访措施,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服务。
三是加快构建开放式养老产业发展体系。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加快老年用品宣传推广,激发消费潜力。
四是加快构建综合性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机制,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养老服务应急能力储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是加快构建全方位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定期向社会发布长春市养老政策清单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编制落实养老服务任务清单,实行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差异化发放,加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开展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注养老服务工作,围绕养老多组织调研视察,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一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加快形成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让老年人晚年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