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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8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8-22 10:34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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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多年来,我市将社区用房养护经费、工作经费、人员报酬等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和增长机制。目前,市财政承担的费用主要有两项:一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养护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长办发〔201139号)规定:从2011年起,根据市财政按平均每个社区每年3万元的标准,向各城区、开发区拨付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养护、维修及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目前我市城区、开发区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1200平方米,“千米社区”比例达90 %,建设标准居全国领先水平。二是社区工作者薪酬。从20221月起,全市“社工岗”月平均薪酬达到4700元,市财政2022年提标增加资金投入达2000万元。三是“三长”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2020年,我市建立了“三长”联动机制,并由市财政统一承担资金为全市“三长”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今后我们将着眼于城市发展和提升社会治理实际需要,综合比照同级别城市投入力度,及时研究相关工作方案,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保障。 

   二、关于您提出的“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2020年以来我们积极推动在全市社区建立“三长”联动工作机制,为“三长”投保人身意外险,为巩固新冠疫情防控成果、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关于提高我市“社工岗”薪酬标准的通知》(长民联发〔20221号)要求,决定从20221月起,提高我市“社工岗”薪酬标准,同时市财政为城区、开发区民选“两委”成员薪酬承担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今后我们还将密切关注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加强政策落实,深入研究探索,推出务实举措,确保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持续稳步提升。 

  三、关于您提出的“创新管理方式”的建议

  此前已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朝阳区、宽城区通过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验收。宽城区长山花园社区书记吴亚琴被评为全国“最美奋斗者”,南关区龙兴社区书记路亚兰被评为全国十大“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宽城区长山花园社区等4个社区工作法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百佳优秀社区工作法,长春市获评比例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首位。今年,我们还将积极推广长山花园社区治理“党建领治、居民自治、服务善治、平安法治、文化德治、社会共治”“六治”工作法,在2021年打造的60个示范点基础上,逐步实现全面普及、落地见效,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支持和关心我市社区建设工作,为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