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工岗”人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我们已认真研读了您的建议,感到建议中肯且有建设性,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我们在认真研究学习的基础上,对您提出的建议形成答复意见,现向您答复如下: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借鉴您的建议,在注重社区工作者的经济待遇的同时,也要注重社区工作者的政治待遇和精神待遇提升。一是落实薪酬待遇。严格落实“三岗十八级”的“社工岗”薪酬体系,自2022年1月开始,全市“社工岗”10级人员薪酬标准达到4700元/月。“社工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落实“五险一金”、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等待遇,建立应急补贴发放制度。二是畅通晋升通道。加大从“社工岗”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工岗”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是加强典型引领。目前我们正在进行“幸福社区”和“百佳‘三长’”的评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65个“幸福社区”和150名“百佳‘三长’”。为“幸福社区”代表颁发奖牌,为百佳“三长”代表颁发荣誉证书,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基层治理的浓厚氛围。四是健全职业全周期教育培训工作体系,不断加大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打造“双线、全员、专业”的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制订培训计划,分层分类进行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充分利用长春社区干部学院等培训基地,邀请部门领导、专家学者、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干部典型为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设立社区实训基地,推行“导师帮带制”,提高培训成效。
再次对您提出的对策建议表示感谢,也希望您能持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社区治理工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建言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