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质量的建议》的建议(第9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长春市老龄事业的关注与支持。长春市是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增大,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近年来,长春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健康老龄化工作稳步推进,积极老龄观逐渐深入人心。
一、长春市老龄人口基本情况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数据,长春市总人口为906.7万,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89万人,占总人口的20.85%;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28.29万人,占总人口的14.15%。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是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也是典型的“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城市。
主要做法
(一)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全力营造孝老敬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2023年开展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一是在全市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重点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了走访慰问。二是组织市属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义诊、讲座等形式,开展老年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三是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进行战略合作签约,组织开展“老年智慧出行”计划。四是联合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在市朝鲜族艺术馆举办了“健康长春 快乐重阳”老年体育健身展示活动。五是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及国情教育活动。六是加大了宣传力度,“2023年敬老月”市直媒体相关报道共计刊发40余篇。
(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夯实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一是积极推进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强化硬件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打造区域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努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上门等养老服务保障。落实了33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扩建,积极打造区域综合保障能力,完成了农村福利中心助浴项目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有乡镇农村福利中心72家,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至少建有一所以收住城乡困难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供养服务对象近4000名。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养老大院(互助站点建设)。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以老年人数量较多、居住较为集中、服务需求较高的村为重点,利用闲置学校、村部等场所,持续开展农村养老大院和互助站点建设。近年来,全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500余个农村养老大院及养老互助站点建设,努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休息、娱乐等服务。
(三)全面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工作,真正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2021年开始,国家卫健委(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经省及国家评估,2021年至2023年我市推荐的28个社区全部达标并被命名,其中有5个农村社区。按照国家标准,在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出行安全、便利服务、社会参与及文化娱乐生活方面,对参与创建的农村社区给予重点打造,双阳区的黑鱼村和小石村、榆树市的永利村、公主岭市的火炬村和孟家村先后创建成功,为打造农村集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区域性养老中心提供了样本,使创建社区在助餐、助洁、助浴等设施及服务方面有了较大提升,并发挥出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创建工作开展三年来,我市已逐步探索建立了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作的“长春模式”,全市社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养老及健康服务水平、老年人社会参与热度和程度等各方面都得到了长足发展。
(四)创新老年人健康教育形式,切实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2021年,我市开展了老年健康教育专项行动,按照“健康科普先行、社会协同推进、人人参与行动”的原则,联合多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在多个领域探索建立了“一核多维”、“多元共享”的老年健康教育“长春模式”,得到了各级媒体的宣传推广、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广大老年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在全省率先创办了市级“银龄健康教育视频库”,2023年录制科普视频38个,视频资源累计2500余个,在开放大学全民学习网、吉视传媒等平台上陆续投放,受益老人达500万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老龄工作顶层设计,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任务,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持续营造敬老孝亲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问题会逐步得到改善。我们非常愿意与您共同探讨解决此类问题的好办法、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