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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9-18 11:12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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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您在市政协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技术供给的制度困惑及破解的建议》(第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聚焦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养老服务工作,形成了有思考、有深度、有温度的意见建议。养老服务一直是国家关心,百姓关注的社会问题,也是涉及千家万户福祉的民生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发展建设纳入了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大工程”;长春市委市政府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上多次专题研究养老服务工作,保证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高位统筹、有序推进。

  针对您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尤其是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技术供给方面的关心关切,近年来,长春市民政局积极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8〕53号)提出的“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以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智能化养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打造“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

  利用中央财政试点资金打造“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对长春市养老相关政策、新闻资讯进行实时发布,让老年人和家属通过手机移动端,就可以轻松了解长春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敬老餐厅供应商位置、联系方式、服务特色等信息以及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自由选择、预约养老服务多维度展示长春养老服务特色特点的同时,沉淀养老行业大数据

  二、建立长春市养老监管与服务平台

  以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全市推广南关区养老服务信息监管模式,启动建设长春市养老服务监管与服务平台,平台由养老机构监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高龄津贴和贫困居家失能护理补贴发放监管等模块组成。平台实现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服务全过程监管,从而实现各项养老服务补贴的精准化审核发放。

  三、养老机构配备智能信息管理系统

  鼓励支持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融合多种智能设备与信息系统,联通现有设备,实现对老年人智能监控、健康评估、紧急救援、预防走失、监督回访等服务。同时,发挥辐射作用,利用物联网、远程健康监测等手段,逐步向周边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开放康复设施、提供营养配餐、培训交流、专业护理等服务,实现养老机构与周边社区居民的养老资源共享,拓展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惠及面。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根据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完善配套政策,配合推动多部门协同,促进养老资源信息共享,丰富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技术供给。重点围绕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服务。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智能技术为老年人定制安全健康远程监测系统,提供相关应用的适老化模式。依托城市智能体和智慧民政,搭建养老服务智慧管理平台,建立养老基础信息数据库,推广智能化、社会化应用场景,积极建设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和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选题精准、站位高远,对解决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养老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共同推动幸福长春建设,加快形成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让老年人晚年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