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在市政协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3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聚焦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养老服务工作,形成了有思考、有深度、有温度的提案。养老服务一直是国家关心,百姓关注的社会问题,也是涉及千家万户福祉的民生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发展建设纳入了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大工程”;长春市委市政府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上多次专题研究养老服务工作,保证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高位统筹、有序推进。目前长春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面积超70万平方米,建成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50个,敬老餐厅300余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8000人,培育医养结合型机构64家,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124家,护理型床位达到3万张。养老服务综合保障能力稳步提升。面对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长春市坚持城乡一体,整合各方资源、提升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优质、方便可及的“家门口”养老服务。科学做好养老资源配置,综合布局、规模、价格等因素抓好养老设施建设,形成了县区有养老院、街道有综合体、社区有嵌入式小微机构的分级分类保障模式。针对您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尤其是加快推进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上的关心关切,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眼“丰富多元”,完善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抓好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市民政局、市规自局、市建委、市房管局联合印发了《长春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管理办法》(长民规〔2023〕1号),提出了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且单体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实现了配建标准的翻倍提升。二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投入省市两级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同步推进已启动项目有序建设和新筹划项目申报工作,支持城区、开发区建设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个,开展“养老+安全”智慧安防项目1万余户。三是全力推进敬老餐厅建设。采取公建民营和社会合作两种方式,建设了敬老餐厅300余家。同时,制定了《长春市敬老餐厅管理办法》《长春市社会合作建设敬老餐厅工作方案》和《长春市敬老餐厅考核细则》,原则上老年人享受用餐价格不得高于原菜品价格的90%,鼓励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日免费用餐一次,真正让老年人享受到方便和实惠。
二、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养老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年均投入1500万元,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为全市9000余名空巢、特困、低保、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10类特殊和困难老人,购买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11类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二是落实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采取“一户一策”方式,为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老人家庭提供安全防护、生活辅助等53个改造项目,累计改造3700户,改善居家养老服务条件,打造老年人宜居环境。三是实施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争取中央资金2562万元,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实施适老化改造,改善老人居家养老环境;按照每户1500元标准开展信息化改造,实现老人健康安全远程监测;遴选专业化团队针对失能老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21项专业服务。四是开展城乡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以 8 类老年人为重点,持续推进城乡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截至目前,已登记注册巡访员1万余名,老年人信息采集数量超过29万人(其中8类重点老年人超过10万人,采集率93%)。
三、注重“以人为本”,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养老资源配置。综合布局、规模、价格等因素抓好养老设施建设,形成了县区有养老院、街道有综合体、社区有嵌入式小微机构的分级分类保障模式。分期分批对33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不断强化区域化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积极组织开展覆盖养老院院长、护理员等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等培训,全市护理员持证上岗率100%。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长春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养老护理人才,引领带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强化银发经济驱动。创新开展“养老+”服务模式,为11226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了居家安全智能监测项目,发展了仁大、惠爱、祥祉圆等多家“智慧型”养老机构,主打温泉、冰雪、林特主题的国色天莲康养小镇和国信南山康养综合体陆续投入运营。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年营收5亿元,提供就业岗位8000个。
四、立足“统筹兼顾”,做好养老服务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市、区两级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市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和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四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长民发〔2024〕4号),积极构建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横向配套、纵向分级,城乡协同、全面覆盖的四级养老服务工作体系。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包含28项内容的养老支持政策清单和涵盖25项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了包括88项任务的养老服务任务清单,建设了拥有7大应用场景的养老管理与服务平台。构建以《实施意见》为引领,3个清单和1个平台为支撑的养老服务“1+4”发展框架。三是强化财政保障。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比率超过65%。全面落实“补人头”方式,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每人每月260元,高龄津贴每人每月最高可得600元,年均投入各类补贴资金1.3亿元,享受补贴老年人达17万。
下一步,我们将会立足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把您的宝贵提案变成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规范养老服务管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工作措施。针对您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上的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聚焦提升老年人“身边、床边、周边”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打造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小微机构、社区敬老餐厅等项目,发展连锁化、标准化运营模式,推动“15分钟养老服务圈”深度覆盖。
二是推进嵌入式管理模式建设。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全民关怀”工作思路,持续推行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强化政策聚合和资源链接作用,强化养老人才队伍的专业优势,强化智慧养老的平台作用,强化社会力量的支撑作用,打造适合长春实际的养老融合模式,提升长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三是推进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在抓好在建项目有序实施的基础上,做好新申报项目的踏查、审核、确定,保证全市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敬老餐厅接续建设、持续扩充。
四是完善社区养老助餐服务。根据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到2024年底,力争每个街道建成敬老餐厅和敬老助餐点不少于2个,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敬老餐厅和敬老助餐点在5个主城区社区覆盖率达到90%,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50%,使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养老服务。
五是强化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选拔我市养老机构优秀护理员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为我省备战国家大赛输送人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养老服务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我市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填补养老护理员从业奖补空白。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选题精准、站位高远,对解决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养老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共同推动幸福长春建设,加快形成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让老年人晚年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