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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9-17 13:44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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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街道民政工作站聘请专业持证社工的建议》(第206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十分有意义的参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21年10月开始部署社工站建设工作以来,截至2023年末已实现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全覆盖。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顶层设计,夯实工作基础。市民政局党组高位统筹,通过制定出台《长春市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对社工站的建设标准、服务形式、功能发挥、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推动全市社工站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迈进,有效提升了社工站为基层群众服务的专业化、精准化水平。

  (二)聚焦体系建设,增强基层能力。一是创新工作服务体系。遵循“创新驱动、培力增能、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建立完善“区—街—社”三级工作服务体系。二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将“长春社工”提升工程纳入全市“四大专项计划”;我局先后在长春社区干部学院举办8期“长春市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共计1200余提升了基层干部、社工人员的理论水平。三是构建多元支撑体系。加强资金保障、场地保障和人员保障,以财政投入、项目资助、社区慈善基金补充等方式,加大对社工站(点)基础建设、日常运行、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形成统筹推进、一体化发展态势。

  (三)聚焦精准服务,发挥服务效能。探索建立“社工点发现需求、社工站整合资源、社区社会组织认领项目、社工提供专业服务、志愿者广泛参与”的良性工作机制。梳理形成社区服务项目清单,聚焦“一老一小”、“一困一残”等重点群体,开展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活动,确保服务更有针对性,项目效果最大化。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对机构改革后社工站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长春市社工站建设的实际情况,突出本地特色,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改革创新、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打造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社工站。在社工站的建设和运营中,注重提升社工人才专业支撑能力,一方面建立完善社工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社工站人才培训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切实提高全持证社工人员数量另一方面积极引导高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服务,充实专业人才队伍在社工站运营中优先聘用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进站工作。

  田静代表再次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希望您今后持续关注和支持我市民政工作,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