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您在提案中针对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所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前瞻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十分有意义的参考和思路。当前,在养老事业发展中,全市各类养老机构超过500家,养老床位总量超过5万张,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培育医养结合型机构66家,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162家,护理型床位超3.2万张,养老服务综合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同时,全市科学做好养老资源配置,综合布局、规模、价格等因素抓好养老设施建设,形成了县区有养老院、街道有综合体、社区有嵌入式小微机构的分级分类保障模式。针对您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尤其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关心关切,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近年来,长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引导、职业培养、社会认同,全方位吸引人、培养人、用好人、留住人,为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是落实薪酬奖补待遇。制定实施《长春市养老(孤残儿童)护理员奖励制度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发放入职奖励、岗位补贴、技能等级奖励和荣誉奖励,对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0元入职奖励。
二是深化校企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创新,支持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与养老服务机构互设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大学、长春人文学院等本科院校和长春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年均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近千人。
三是健全职业培训体系。持续开展落实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第一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制定落实护理员月培训制度,亲亲园、祥祉圆等民办养老机构开展以季度、月和周为频率的院内专业技能培训。
四是加大褒扬激励力度。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择优参加国家和省级竞赛,对参加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项的护理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并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激励了10余名护理员在国家和省级竞赛中斩获奖项。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重点任务,坚持系统谋划,加强协同配合,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更加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重点推进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打造北方养老名城为方向,积极搭建发展框架。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逐年更新养老支持政策清单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跟踪抓好养老服务任务清单推进落实,做好养老管理与服务平台的智慧化、可视化建设,在“1+4”发展框架下实现稳步发展。
二是以推动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健全完善工作体系。聚焦养老设施优化、适老设施拓展、智慧养老推广、养老人才培养、龙头企业培育、行业融合链接、老年健康管理、社会参与促进、优惠政策扶持等重点任务,坚持系统谋划,加强协同配合,全面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以增强老年人幸福感为遵循,优化丰富老年服务。聚焦提升老年人“身边、床边、周边”服务质量,依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打造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小微机构、社区敬老餐厅等项目,发展连锁化、标准化运营模式,进一步推动“15分钟养老服务圈”深度覆盖。
四是以统筹推进产业项目为抓手,厚植养老产业根基。充分发挥长春市绿色生态资源优势,聚力发展业内领先的康养机构和护理机构,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教育、养生、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大型康养项目筹备和建设,积极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长春康养品牌。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密切关注、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对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实现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