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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委员会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9-17 13:55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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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建“数字养老”系统,缓解全社会养老人力物力资源不足的建议》(第2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您在提案中针对打造智慧养老平台所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前瞻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十分有意义的参考和思路。当前,在养老事业发展中,全市各类养老机构超过500家,养老床位总量超过5万张,敬老餐厅近600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培育医养结合型机构66家,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162家,护理型床位超3.2万张,养老服务综合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同时,全市科学做好养老资源配置,综合布局、规模、价格等因素抓好养老设施建设,形成了县区有养老院、街道有综合体、社区有嵌入式小微机构的分级分类保障模式。针对您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尤其是打造智慧养老平台工作的关心关切,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当前,结合养老服务实际情况,长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推动智慧养老应用工作作为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引导、平台建设等措施,为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和顶层设计。近年来,长春市民政局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关于智慧养老的政策导向,积极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8〕53号)提出的“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养老支持政策清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养老服务任务清单,建设拥有7大应用场景的养老管理与服务平台,构建形成了以实施意见为引领,3个清单和1个平台为支撑的养老服务“1+4”发展框架,为智慧养老应用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开展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智能化养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以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全市推广南关区养老服务信息监管模式,启动建设长春市养老服务监管与服务平台,平台由养老机构监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高龄津贴和贫困居家失能护理补贴发放监管等模块组成。平台实现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服务全过程监管,从而实现各项养老服务补贴的精准化审核发放。

  三是打造“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利用中央财政试点资金打造“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对长春市养老相关政策、新闻资讯进行实时发布,让老年人和家属通过手机移动端,就可以轻松了解长春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敬老餐厅供应商位置、联系方式、服务特色等信息以及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自由选择、预约养老服务多维度展示长春养老服务特色特点的同时,沉淀养老行业大数据

  四是构建“养老服务+”模式。探索“社区+物业+养老”产业模式,针对老年群体实际需求,以信息化手段赋能推进智慧养老平台建设,获批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支持仁大医养中心等机构开发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入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名单。积极发挥本土资源优势,满足老年群体度假、疗养、保健、养老等活动需求。

  五是鼓励养老机构配备智能信息管理系统。鼓励支持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融合多种智能设备与信息系统,联通现有设备,实现对老年人智能监控、健康评估、紧急救援、预防走失、监督回访等服务。同时,发挥辐射作用,利用物联网、远程健康监测等手段,逐步向周边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开放康复设施、提供营养配餐、培训交流、专业护理等服务,实现养老机构与周边社区居民的养老资源共享,拓展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惠及面。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根据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完善配套政策,配合推动多部门协同,促进养老资源信息共享,丰富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技术供给。重点围绕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服务。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智能技术为老年人定制安全健康远程监测系统,提供相关应用的适老化模式。依托城市智能体和智慧民政,搭建养老服务智慧管理平台,建立养老基础信息数据库,推广智能化、社会化应用场景,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密切关注、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对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实现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