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季度末,全市(包括双阳区和九台区)社会救助总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14万户、9.69万人,其中:城市3.71万户、5.93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567.36元;农村2.43万户、3.76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199.41元。
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全市累计支出低保保障资金26185.1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资金支出20916.48万元,农村低保保障资金支出5268.65万元。
二、医疗救助情况
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全市共开展医疗救助65407人次,支出资金3154万元。其中:
住院救助14875人次,支出资金1994.66万元,人次均救助标准1341元;
门诊救助4608人次,支出资金226.02万元,人次均救助标准490.50元;
资助参保参合45924人,支出资金933万元,人均救助标准203.20元。
三、临时救助情况
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全市共开展临时救助2830户次、4301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90.84万元,户均救助2087.77元、人次均救助1373.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