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政局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接收的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进行严格管理和使用。经认真梳理、统计,现对2023年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彩票专项资金
(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长财社指〔2022〕2471号),下达补助资金230万元,其中:长春市康宁医院213万元,长春市儿童福利院17万元。
长春市康宁医院213万元用于医疗康复设备购置项目,购置医用分子筛制氧机 11 台、认知障碍康复训练与电刺激治疗系统 1 台、心理沙盘1台、脑波治疗仪1台、智能互动宜泄系统 1台 、音乐胃肠动力治疗系统 3 台、脑涨落图仪 1台。项目已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市场考察、立项、委托代理机构招投标、项目验收等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2024年5月完成资金支付,整个项目流程已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先进的物理治疗设备、体现人性化服务,提高养员的医疗康复效果,营造养员康复和治疗的最佳环境。
长春市儿童福利院17万元(2023年11月被收回10万元,剩余7万元,详见长财社指〔2023〕1899号文)用于提升儿童档案管理标准化项目,单独设立儿童档案室,购买所需配备的相关设施设备,档案归档所需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高拍仪、档案盒等基本设施设备。2023年12月完成项目资金支出6.99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儿童档案“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规范高效”的目标,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安全,提升档案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为儿童保留历史信息依据,实现了儿童档案的电子信息化管理,推动我市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长财社指〔2023〕1899号),下达补助资金-10万元,收回长春市儿童福利院10万元。
(三)《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指〔2021〕1748号),当年下达长春市民政局专项资金735万元。用于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项目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及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依托专业机构,对全市经济困难的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居家老年人,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3500元标准,为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采用“项目+时长”方式提供居家养老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
2022年监管平台完成开发建设,支付资金16.7万元;完成了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流程,分别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预付款52万元和112.5万元,剩余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待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通过项目的实施,持续为服务对象开展上门照护服务,为新申请项目的困难失能老年人开展床位建设,目前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400余张,服务老人达6万人次。
(四)《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指〔2021〕2648号),2022年下达长春市民政局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开展受限,此项资金暂缓申请,后计划将此项资金用于试点建设,新建一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站点,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通过项目的实施能较好的满足困难群体多样化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需求,提升困难群体生活质量。
(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指〔2021〕2648号),2022年下达长春市康宁医院专项资金166万元,用于医疗康复设备购置项目,购置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一套、移动X射线机一台。项目已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市场考察、立项、委托代理机构招投标、项目验收等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2022年12月完成资金支付,整个项目流程已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市康宁医院现阶段诊疗水平,通过医疗仪器的更新换代,科学合理地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和治疗。
二、省级彩票专项资金
(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长财社指〔2022〕2471号),下达长春市救助管理站(长春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开发流浪乞讨人员智慧寻亲系统项目,项目于2023年4月立项,经财政评审招标控制价为28万元,项目已完成采购流程,按照合同约定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已支付合同总金额30%预付款8.4万元,第二期待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结算评审金额支付尾款,目前项目尚未完工,正在持续推进中。通过项目的实施,系统开发完毕后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科技赋能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拓宽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渠道,帮助受助人员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
(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社指〔2023〕695号),下达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项目补助资金3.29万元,其中: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1万元,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1.19万元。
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投保床位数206张,支出金额2.1万元;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投保床位数116张,支出金额0.93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两家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应保尽保,积极落实了我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工作,切实有效的防范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