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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时间:2025-06-30 10:12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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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民政局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接收的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进行严格管理和使用。经认真梳理、统计,现对2024年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彩票专项资金

  (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指〔2023〕2645号),下达长春市康宁医院专项资金101万元,用于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已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市场考察、立项、委托代理机构招投标等工作,下一步进行采购招标环节。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长春市康宁医院污水处理能力,污水排放稳定达标,保护周边环境。

  (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长财社指〔2024〕1378 号),下达专项资金130万元,其中:长春市康宁医院97万元,长春市儿童福利院33万元

  长春市康宁医院97万元用于医疗康复设备购置项目,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除颤仪1台、急救监护仪1台、急救呼吸机1台、心电图机4台。项目已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市场考察、立项、委托代理机构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2025年末前完成资金支付,整个项目流程已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为住院患者提供常规肝功、肾功、心肌酶、血脂、血糖、血离子检测,为医生提供诊断、治疗依据,使合并有严重躯体疾病患者安全转运至综合医院,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长春市儿童福利院33万元用于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患儿营养费、接送患儿费用、住院期间陪护费、组织医院筛查费用以及其他与患儿治疗相关的费用支出。2024年患儿治疗相关费用已按相关要求及规定结算完毕,项目资金已交回财政,不再使用。

  (三)《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指〔20211748号),下达长春市民政局专项资金735万元,用于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项目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及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依托专业机构,对全市经济困难的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居家老年人,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3500元标准,为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采用“项目+时长”方式提供居家养老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

  2022年监管平台完成开发建设,支付资金16.7万元。完成了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流程,分别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预付款52万元和112.5万元,目前项目执行中,持续为困难失能老年人开展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剩余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待项目验收合格结项后进行支付。

  (四)《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指〔20212648号),2022年下达长春市民政局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开展受限,此项资金暂缓申请,后计划将此项资金用于试点建设,拟在长春北站新建一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站点,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通过项目的实施能较好的满足困难群体多样化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需求,提升困难群体生活质量。

  二、省级彩票专项资金

  (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长财社指〔2023〕2644号),下达长春市儿童福利院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儿童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市儿童福利院已于2023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此项资金不再使用。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儿童档案“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规范高效”的目标,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安全,提升档案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为儿童保留历史信息依据,实现了儿童档案的电子信息化管理,推动我省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社指〔2024642号),下达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项目专项资金5.43万元,其中: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13万元,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3.3万元。

  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投保床位数174,支出金额1.74万元;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投保床位数140,支出金额1.4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两家公办养老机构位应保尽保,积极落实了我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工作,切实有效的防范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

  (三)《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长财社指〔2022〕2471号),下达长春市救助管理站(长春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开发流浪乞讨人员智慧寻亲系统项目,项目于2023年4月立项,经财政评审招标控制价为28万元,项目已完成采购流程,按照合同约定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已支付合同总金额30%预付款8.4万元,第二期待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结算评审金额支付尾款,2024年因项目未完成验收,尾款暂未支付,预计2025年下半年支付。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科技赋能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拓宽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渠道,帮助受助人员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