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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2025年度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时间:2026-06-17 10:19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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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长春市民政局对接收的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进行严格管理和使用经认真梳理、统计,现对2025年度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彩票专项资金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指〔2024〕2187号),下达专项资金420.8万元,其中:长春市儿童福利院2.8万元,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50万元,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168万元。

  长春市儿童福利院2.8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患儿营养费、接送患儿费用、住院期间陪护费、组织医院筛查费用以及其他与患儿治疗相关的费用支出。2025年支出资金2.8万元,项目执行完毕。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患儿救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50万元用于智能骨灰寄存架采购项目,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以事业收入配套资金50万元,项目预算合计300万元。该项目已按照采购程序完成采购流程,中标金额268.67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已完成资金支付,其中使用专项资金支付250万元,配套资金支付18.67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大缓解了长春市骨灰寄存压力,满足春城百姓治丧的需求。

  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168万元用于康复医疗检验设备采购项目42万元,该项目已按照采购程序完成采购流程,中标金额39.5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26年完成资金支付;用于打井项目30万元,项目已完成施工,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7.9万元,已向财政部门提报工程结算评审材料,2026年将按照财政评审审定值支付剩余资金;用于建造生物质燃料库项目96万元,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一步将进行财政预算评审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招标采购工作,预计2026年末完成此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医疗检验的能力,保障服务对象日常生活用水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证生物质燃料存放要求合规。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社指〔2023〕2645号),下达长春市康宁医院专项资金101万元,用于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长春市康宁医院以事业收入配套资金14.52万元,项目预算合计115.52万元。该项目已按照采购程序完成采购流程,中标金额113.9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资金31.17万元,剩余资金2026年进行支付。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长春市康宁医院污水处理能力,污水排放稳定达标,保护周边环境。

  (三)《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长财社指〔2024〕1378 号),下达长春市康宁医院专项资金97万元用于医疗康复设备购置项目,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除颤仪1台、急救监护仪1台、急救呼吸机1台、心电图机4台。该项目已按照采购程序完成采购流程,中标金额 96.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资金96.6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为住院患者提供常规肝功、肾功、心肌酶、血脂、血糖、血离子检测,为医生提供诊断、治疗依据,使合并有严重躯体疾病患者安全转运至综合医院,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二、省级彩票专项资金

  (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社指〔20251134号),下达养老服务项目专项资金64.3万元,其中: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62.1万元,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2.2万元。

  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62.1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1.50万元,投保床位数174,支出资金1.05万元;用于污水处理设备购置项目50万元,目前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正在进行改扩建项目,因改扩建项目涉及整体布局调整,若单独推进污水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建设,易出现场地规划冲突、重复施工、资源浪费等问题,且污水项目所需设备存放场地需结合维修改造整体布局统筹规划,因此将污水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延续至2026年度进行;用于发放2024年度养老护理员奖励补贴10.60万元,支出资金10.56万元,共发放岗位补贴30人,技能等级奖励19人。

  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2.2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投保床位数191,支出资金1.91万元。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了“一老一小”护理员职业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养老(孤残儿童)服务水平,提升了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功能,切实有效防范养老机构运营风险。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财社指〔2025698号),下达长春市救助管理站(长春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未成年受助人员关爱服务区维修改造项目,该项目已按照采购程序完成采购流程,中标金额7.4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26年完成资金支付。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未成年人生活环境、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