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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2025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时间:2026-06-17 10:24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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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2025年长春市民政局使用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四大类二十二个项目,总金额为11,714.15万元,执行金额11,630.98万元,执行率99.29%。现对2025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社会福利支出

  1.儿童关爱服务项目140万元,执行金额138.37万元,执行率98.84%。项目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朝阳等十三个城区、开发区采取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开展留守困境和流动儿童关爱保护项目,为服务对象提供分类寻访、精准帮扶、资源链接、政策宣传、人员业务培训等关爱服务,不断提升基层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相关儿童家庭监护和学习生活情况得到明显改善的同时,积极营造儿童关爱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品牌。

  2.市儿童福利院消防安全管理及改造项目25.10万元,执行金额13.53万元,执行率53.90%。项目资金用于市儿童福利院消防控制室主体改造工程及综合服务楼消防安全管理的前期费用。2025年已完成采购流程,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资金,项目已完工并报财政部门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预计2026年上半年完成资金支付。

  3.长春市养老服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21万元,执行金额21万元,执行率100%。其中:长春市养老服务与监管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费18万元。平台深度整合老年人数据信息资源,推动各类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精细化水平与管理效能;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服务费3万元。作为宣传长春养老政策、落实养老措施、共享养老经验的主要阵地,发挥了服务查询、政民互动等功能。                                                                    

  4.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12.36万元,执行金额12.36万元,执行率100%。对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实际评定63家养老机构,获评等级机构21家,全面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5.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项目7.99万元,执行金额7.99万元,执行率100%(其中,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0.63万元,执行金额0.63万元,执行率100%;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1.15万元,执行1.15万元,执行率100%)。为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参保综合责任保险进行补贴,29家公办养老机构投保1330张床位,有序推进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切实防范养老机构运营风险。

  6.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奖补项目12万元,执行金额12万元,执行率100%。对全市符合条件的2家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及时发放一次性奖补,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为入住老人提供更好地居养环境。

  7.社区合作适老化改造奖补项目43.67万元,执行金额43.67万元,执行率100%。支持社会合作敬老餐厅进行适老化改造,给予2024年度94家敬老餐厅适老化改造奖补,推进敬老餐厅持续健康发展。

  8.敬老餐厅用餐服务奖补项目119.89万元,执行金额119.89万元,执行率100%。对2025年度考核合格的41家敬老餐厅给予适老化改造,292家敬老餐厅给予用餐服务奖补,支持敬老餐厅发展,切实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覆盖更广、更可持续。

  9.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项目1577万元,执行金额1577万元,执行率100%。为符合条件的221家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122家机构发放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着力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持续运营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服务的需求。

  10.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174.14万元,执行金额174.14万元,执行率100%。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国有资产闲置用房或新建小区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敬老餐厅,2025年共支持建设3个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敬老餐厅项目。

  11.市级养老服务业补贴项目5846.60万元,执行金额5846.60万元,执行率100%。项目包括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为老年人发放津(补)贴,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12.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13.55万元(上年结转),执行金额0万元,执行率0%。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计划2026年实施改扩建项目,为避免场地规划冲突、重复施工、资源浪费等问题,将202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并入2026年度改扩建项目共同施工。

  13.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养员生活楼维修改造项目71.05万元,执行金额70.99万元,执行率99.9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养老综合楼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包括公共卫生间、淋浴间改造、室外活动区改造、二层、三层更换铁艺窗户、门口拆除、修整及电路改造等,有效提升服务对象生活环境及生活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14.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52.60万元,执行金额52.60万元,执行率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洗衣房、养老生活楼东侧防水维修、院墙及围网维修、监控系统改造,改善供养人员居住条件,保障供养人员人身安全。

  15.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2025年工程资金缺口项目2795.18万元,执行金额2795.18万元,执行率100%。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尾款,已按照工程结算评审报告审定值完成支付。

  16.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提升康复质量设备采购项目3.24万元,执行金额0万元,执行率0%。项目资金用于支付2022年提升康复质量设备采购项目质保金,资金下达后,与中标供应商沟通时发现供应商公司已注销,无法对其支付,需待供应商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后另行支付。

  社会事务支出

  17.长春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项目3.21万元,执行金额3.21万元,执行率100%。目前,共有朝阳、二道、南关、经开4个社区租赁服务站点,为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等六类人员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全年共产生订单73单,较好满足了困难人群多样化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需求,提升了困难人群生活质量。

  18.长春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智慧寻亲系统项目19.55万元执行金额19.55万元,执行率100%。项目资金用于支付流浪乞讨人员智慧寻亲系统项目尾款,该系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科技赋能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拓宽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渠道,帮助受助人员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

  19.长春市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100万元(上年结转),执行金额51.68万元,执行率51.68%。项目资金用于市救助管理站部分基础设施维修,致力于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2025已完成采购流程,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资金,目前项目已完工并报财政部门进行工程结算评审,预计2026年下半年完成资金支付。

  社会治理支出

  20.长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299.50万元,执行金额294.70万元,执行率98.40%。项目围绕为老服务、未成年人服务、助残服务、助困服务和乡村振兴服务,精心策划实施70个服务项目,服务3200余人、29000余人次,为受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项目被电视台、日报、晚报、自媒体、新闻网络等报道近400余次,彰显了政府公益创投项目的品牌影响力。

  21.长春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56.82万元,执行金额356.82万元,执行率100.00%。项目规划敬老餐厅、公益学院(老年大学)、康复服务中心、慈善公益基地、社会组织创新中心等功能,目前一期工程已结束,正在推进二期工程,项目建成后旨在推动全市慈善事业发展。

  基础保障支出

  22.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体检评估、安全检查项目19.70万元,执行金额19.70万元,执行率100%。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城区开发区100家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对三市两区一县中的80家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共完成180家。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