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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3-15 15:29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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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立法程序,文件管理更加科学。围绕履行民政基层社会治理职责,积极推进《长春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长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立法,两个条例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制定出台《长春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等2部规范性文件,全部依法依规履行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等文件制发程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上级部署文件不相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废止或修改《长春市基本殡葬惠民补贴办法》等5部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健全执法制度,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履行“一案三书”“四张流程图”等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柔性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和持证检查要求,为23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颁发执法证,要求执法过程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方能开展执法检查。对7项监管事项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实现监管事项实施清单与“双随机”检查转换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100%

  (三)依法履职尽责,权力责任更加清晰。严格履行局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全部经集体讨论。压减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相比于法定办结时限压缩78.5%,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相比于法定办结时限压缩81.7%。全面推进民政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全年报送“双公示”数据近300条。鼓励引导各单位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4个单位成功申报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行政监督更加有效。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执行政策法规处人员全程参加局务会和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审查制度,对于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决策,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健全法治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单位负责主办、法律顾问参与协办的民政复议应诉制度,全年实现“零复议”、“零应诉”。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五)强化统筹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必学内容。完善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到了县(市)区目标责任考核和局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民政部门和本级司法部门举办的法治培训。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活动,突出宣传民法典中和民政有关工作规定。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务实求效,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具体包括:

  (一)组织理论学习不够经常。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比较多,部分执法人员对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学习不够,存在对个别政策掌握不准的情况,对新推行的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中的“我要执法APP”操作不够熟练。

  (二)执法人员结构不够优化。突出表现为年龄结构不合理,缺少法律专业毕业的专业型人才,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中,40周岁及以上人员占比达到56%,需要逐步通过人员招录、岗位调整等措施优化执法队伍人员配置。

  (三)制度机制建立不够及时。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法治长春、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上级民政部门也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市民政局没有在第一时间出台统筹指导全市民政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

  (四)基层法治宣传不够深入。指导基层民政部门落实普法责任方面还有不足,很多地区的普法活动存在普法形式创新不足、新媒体作品数量较少的问题,缺乏针对性和专业性,与普法工作的最新要求相比仍然还存在差距。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局党组书记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职责。局党组统筹研究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形成《长春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17项重点工作任务。同步开展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形成了常态化的述法工作模式。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民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构建民政领域法规制度、行政执法、权力责任、行政监督、法治保障五大体系,实现新时代新阶段民政法治建设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推动构建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完成养老服务等领域立法任务,积极探索民政其他领域立法,有序推进民政法规政策制定各项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内容。

  (二)推动构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错案和“典型差案”。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主体资格有关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三)推动构建科学的权力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民政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失信惩戒工作。推动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制定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领域地方标准。

  (四)推动构建高效的行政监督体系。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指导基层民政部门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

  (五)推动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在干部考核评价中更注重考核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宪法、重要党内法规、新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民政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必备内容,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