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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22 16:38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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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民政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0余次。严格履行局党组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全部经集体讨论。完善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局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坚持系统谋划,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充分发挥法治在履行民政基本职责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抓好新出台《长春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长春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制定《长春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3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支持全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建设,民政领域3部地方性法规、2部规章和35部规范性文件纳入数据库。

  (三)坚持严格执法,服务对象利益充分维护。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入自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定《长春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卷管理等内容。对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监管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与“双随机”检查转换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100%。

  (四)坚持依法行政,法定工作职责履行到位。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对于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决策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法治机构牵头协调、涉诉处室单位负责主办、法律顾问参与协办的民政复议应诉制度,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全年实现零复议、零败诉。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

  (五)坚持多措并举,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利用新闻发布会、“889新说法”普法等形式,对敬老餐厅、慈善助学等群众关注的热点进行政策解读,让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全年公平竞争审查文件13部,报送“双公示”数据180余条,5个单位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务实求效,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具体包括:

  (一)政策法规制定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民政服务对象持续扩大、民政职能不断拓展延伸,个别领域上级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导致部分政策无法完全满足当前工作实际。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及时就群众关切、实践急需的立法项目向人大、政府请示汇报,有序推进民政重点领域政策制定工作。

  (二)行政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通过学习培训和执法实践,民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但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年轻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储备,优化行政执法人员结构。

  (三)公平竞争审查还需进一步规范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民政领域的运行效果逐步显现,但由于民政领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较少,审查人员对审查标准的理解运用还不够精准。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四)民政领域普法还需进一步丰富。民政系统十分重视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在推动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聚焦普法工作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注重多平台、多渠道、多载体普法,确保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

  (五)基层法治工作还需进一步指导。市民政局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督导调研,对基层民政部门法治工作情况有了总体了解,发现基层民政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愿执法、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等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对基层民政部门的督促指导力度,推进民政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局党组书记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带头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职责。局党组统筹研究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形成《长春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16项重点工作任务。同步开展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形成了常态化的述法工作模式。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法治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保障功能,确保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工作成效。

  (一)推动构建更加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时完成《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任务。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实际工作又亟需规范的业务领域先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重点环节。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评估制度,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二)推动构建更加规范的行政执法体系。充分考虑民政执法对象特殊性,深入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严格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程序,重点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案卷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储备管理,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在岗培训。全面推进“我要执法APP”应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三)推动构建更加科学的权力责任体系。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保权责一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工作制度。全面推进民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失信惩戒工作。推广标准化试点示范经验,做好新一批民政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培育、选拔等工作。

  (四)推动构建更加高效的行政监督体系。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推动构建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民政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多措并举提高民政干部、法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组织民政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重要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对基层民政部门法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