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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3-04 16:16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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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动市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政治引领为纲,民政法治意识显著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0余次。严格履行局党组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全部经集体讨论。全面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从工作实绩、廉洁作风、法治素养等多维度精准细化评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辅导等方式,加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二)以系统谋划为基,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运用法治思想统领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履行民政基本职责中的重要作用,抓好新出台《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制定《长春市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4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支持全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建设,民政领域5部地方性法规、2部规章和41部规范性文件纳入数据库。

  (三)以严格执法为要,服务对象利益有效维护。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入自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建立《长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成立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统一决定,防止错案发生。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监管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与“双随机”检查转换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100%。

  (四)以依法行政为准,法定工作职责充分履行。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对于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决策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法治机构牵头协调、涉诉处室单位负责主办、法律顾问参与协办的民政复议应诉制度,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全年实现零复议、零败诉。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103项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变更等行政许可在作出决定后全部公示,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到100%。

  (五)以综合施策为径,法治营商环境深度优化。推动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普法活动,利用新闻发布会、“889新说法”等形式,对社会救助、老年助餐、慈善助学等群众关心的热点进行政策解读,让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走入群众、贴近群众。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全年公平竞争审查文件4部,《养老机构认知症障碍老年人康复规范》《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服务规范》2部省级地方性标准正式出台实施。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务实求效,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具体包括:

  (一)政策法规制定还需进一步完善。着眼新时期民政工作职责定位及民政服务保障扩围增面,个别领域上级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导致部分政策无法充分适应当前工作实际。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及时就群众关切、实践急需的立法项目向人大、政府请示汇报,有序推进社会救助、老龄事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事务、慈善事业、儿童福利等重点领域政策制定。

  (二)行政执法队伍还需进一步充实。通过学习培训和执法实践,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但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突出表现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任务日益增多,行政执法人员结构不合理,运用“我要执法APP”意识不强。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优化行政执法人员结构。

  (三)创新制度运用还需进一步加强。当前,信用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创新制度在民政领域的运行效果逐步显现,但应用的覆盖面还不大,拓展延伸还不够,创新制度优势未能充分发挥。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创新制度学习和实践应用,更好地将创新制度融入民政工作,提升民政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水平。

  (四)民政领域普法还需进一步丰富。民政系统十分重视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在推动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还较为单一。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聚焦普法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注重多平台、多渠道、多载体普法,切实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

  (五)基层法治工作还需进一步指导。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组织开展民政重点工作调研,对基层民政部门法治工作情况做到总体了解掌握,同时发现基层民政部门还存在制度不够完善、队伍不够专业、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对基层民政部门的督促指导力度,推进民政系统严格规范执法。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民政局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职责。局党组高位统筹、细致谋划,科学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形成《长春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同步开展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形成了常态化的述法工作模式。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的关键之年,市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以法治护航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工作成效。

  (一)夯实法治根基,推动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紧扣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有序推进民政法规制度制定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实际工作又亟需规范的业务领域先行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确保各项法规制度符合工作实际、适应发展需要。

  (二)严格公正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体系更加规范。充分考虑民政执法对象特殊性,深入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程序,重点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案卷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在岗培训。落实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要求,全面推进“我要执法APP”应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三)精准界定权责,推动权力责任体系更加科学。做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编印《民政法治建设政策汇编》。强化决策执行、评估和监督管理,把调研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工作制度。全面推进民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失信惩戒工作。做好民政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持续推进省、市民政地方性标准研究制定工作。

  (四)提升监督效能,推动行政监督体系更加高效。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五)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将法治建设与民政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民政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多措并举提高民政干部、法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组织民政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重要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对基层民政部门法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全市民政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