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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03-03 10:21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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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政治引领强根基,民政法治意识显著提升。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0余次。坚决扛牢局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研究制定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抓好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工作,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以系统谋划固根本,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运用法治思想统领民政工作,严格落实民政政策法规合法性审查,把牢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重点环节,制定实施《关于做好调整城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敬老助浴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10部,为推动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以严格执法护民利,服务对象权益有效维护。深入贯彻我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部署要求,严格履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度,以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救助、慈善工作等领域为重点,依法依规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规范殡葬服务秩序,强化小型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监管。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审会,开展案件集体讨论并形成统一决定。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提升局系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四)以依法行政履职能,法定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积极发挥法治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对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决策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核。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全年实现零复议、零败诉。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130项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变更等行政许可在作出决定后全部公示,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到100%。

  (五)以多元举措优服务,法治建设环境持续向好。持续推动民政系统“八五”普法有序实施,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结合民政实际制作民法典宣传长图、宪法宣传短视频,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889新说法”等形式,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助学等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进行政策解读,组织“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让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走入群众、贴近群众。加强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参编的《养老机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实践指南》获评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民政法治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着眼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期盼,需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高标准,具体包括:

  (一)制度建设的精准适配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着眼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职责定位调整,个别领域对标上级政策法规的相关配套措施尚需加快跟进。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结合上位法规政策导向,有序推进民政领域政策制定实施。

  (二)学法用法的常态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强化。对照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求,常态学习的规范性、系统性不够。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开展新一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制定应知应会法律清单,丰富学法形式和载体,有效提升学法用法水平。

  (三)执法队伍的专业支撑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市民政系统执法队伍不断充实,但执法人员结构还有待优化。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民政执法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培训,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队伍。

  (四)普法工作的实际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深化。坚持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同步落实,但普法宣传的形式还较为单一,内容针对性不够强。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针对服务对象法律需求,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载体普法,切实提升民政普法实效。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民政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职责。局党组高位统筹、细致谋划,科学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形成《长春市民政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16项重点工作任务。同步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形成了常态化的述法工作模式。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正值“十五五”开局之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民政法治建设,以法治护航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筑牢法治基石,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紧扣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有序推进民政法规制度制定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实际工作又亟需规范的业务领域先行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确保各项法规制度适应新时代民政工作发展需要。

  (二)恪守执法公正,规范行政执法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案卷管理水平。充分考虑民政执法对象特殊性,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落实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要求,做好“我要执法APP”应用。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在岗培训,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

  (三)厘清权责事项,优化权力责任配置。做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强化决策执行、评估和监督管理,履行好调研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进民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民政标准化工作建设,指导宽城区祥祉园养老院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抓好省、市地方标准清理转化。

  (四)提升监督质效,强化行政监管效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五)强化系统保障,夯实法治建设支撑。全面推进“九五”普法工作,组织民政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重要党内法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多措并举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对基层民政部门法治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全市民政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