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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领域奖励举报制度工作纪实
长春民政网 www.ccmz.gov.cn 日 期:2019/10/30 09:39:00 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20147月至今奖励举报受理调查档案材料
  《长春市社会救助举报奖励办法(试行)》20147月出台实施后,长春市民政局对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的举报线索专人进行受理登记,派出工作人员或转办区级、乡街负责人对被举报人的家庭状况、收入财产等情况调查取证,调阅审批档案,开展邻里走访和入户调查,最后出具调查结论并反馈举报人办理结果。对被举报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整理存档佐证材料,予以继续救助;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立即停止保障,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缴低保资金。

20147月至今奖励举报受理调查档案材料

  自《办法》出台至今,长春市民政局共接待投诉举报类来人来电信息近570人次,有效受理举报案件107人次,停保并追缴低保金12人次,发放奖励举报奖金11人次,城区、开发区共追缴低保金42541元。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

  下一步,长春市民政局将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通知》《吉林省社会救助信访处置规则》等有关规定,加大对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跟踪调查,第一时间向民政纪检部门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移交,并由民政纪检部门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对于重点问题线索、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市民政局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案督查督办,跟踪反馈处理结果。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进行邻里调查

  对信访人违反《吉林省社会救助信访处置规则》《长春市社会救助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涉黑涉恶人员干扰破坏社会救助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或以暴力、威胁、恐吓、滋扰、辱骂、恶意传播传染性疾病、缠访闹访等方式胁迫社会救助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为其本人或他人违规办理社会救助,或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民政部门及社会救助工作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干扰和影响,经警告后仍不收敛和停止的,作为黑恶势力案件线索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严给予惩处。


双阳区工作人员调查案件记录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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