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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我市养老服务工作

时间:2019-06-25 15:45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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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市民政局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了长发·颐天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庆丰店、长发·颐天和托养中心利国店和长春市南关区仁大医养中心,市民政局副局长周玉国从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智能平台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等方面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截至2018年年底,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59.2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19%。为有效应对近几年人口老龄化比例均按每年1个百分点递增的形势,我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运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使全市养老机构和养老床位实现大幅增长。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384家(公办92家,民办292家),床位40368张,其中,城区(含双阳区、九台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71家(公办38家,民办233家),床位30025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在制度创新、优惠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我市养老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扶持机构养老服务

  2018年8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正式实施,将原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合并为综合运营补贴,提高到每月每人260元。

  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一方面,在净月开发区建设800张床位的福利院,改善三无人员供养条件。另一方面,市民政局发起的PPP养老综合项目被国家财政部列为第二批示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建设大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个,在各城区、开发区建设9个城市托老服务中心,改造和扩建9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积极改善公办养老机构办院条件。市政府连续两年共投入1.2亿元,支持县(市)区20个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将现有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撤并整合、面向社会放开。

  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治理。民政发挥牵头作用,公安(消防)、卫生计生、食药监、质监等部门积极配合,连续两年对养老院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努力提升养老护理员从业水平。2017年以来,列支福彩公益金和中央财政试点资金207万元,对2100名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城区有照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我市强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使用试点资金1074.6万元,通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公益创投、龙头组织发展等32个项目;2018年下拨2500万元试点专项资金,鼓励各地区自行设计开发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老餐厅,支持养老机构延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养老平台、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项目,实现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我市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2018年5月出台《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服务人群和标准进行了整合调整,每年为近万名特困、低保、失能、失智、高龄空巢、失独等10类特殊和困难老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补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开展邻里志愿服务。2017年5月起,我市在贫困村组织志愿者采取邻里结对服务形式,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为农村困难老人购买“两访三查四助”居家养老服务。2018年又下发了《长春市农村居家养老邻里志愿服务方案》,将农村邻里志愿服务项目扩展到全市城区。

  打造智能养老服务平台

  2018年,我市利用中央财政试点资金打造“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让老人、家属在手机移动端可以轻松了解长春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自由选择、预约养老服务。

  2018年,我市在南关区开发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基础上,启动长春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测评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以及实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审核、审批、支付等功能,同时实现区级民政部门与社会服务机构的精准结算和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按天结算。

  发展医养结合服务

  2015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入住定点的养老机构或医疗照护机构接受长期照护的参保人,发生的照护费用不设起付线,参加职工医保的补偿比例为90%,参加居民医保的补偿比例为80%。2016年,我市又出台了《补充意见》,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85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下部分失能老人全部纳入失能照护险范围。

  目前,全市已有54家养老机构确定为失能人员长期医疗照护定点单位,具备失能老人照护资质的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3000余张。2014年,市卫生部门牵头下发了《长春市养老机构志愿医疗服务工作方案》,全市城区养老机构按照床位数分别与市级、区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实现了医疗服务对接,市、区两级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开设了绿色通道。此外,支持和鼓励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中开设老年人康复医疗点和医师优先在养老机构进行多点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