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由一汽集团公司联络人、市民政局、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一汽集团公司召开了调度会,确定道路命名方案,将红旗广场更名为“新红旗广场”、红旗广场以西路段命名为“新红旗大街”、一汽新总部大楼门牌号设立为“新红旗大街1号”,并得到了一汽集团公司的认可。
7月4日长春市政府正式发文同意道路命名及广场更名的批复。7月9日汽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赶往一汽集团公司总部,为其安装“新红旗大街1号”门牌号。自此,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区民政局的积极配合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新红旗大街”命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