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试运营情况,结合群众意见和其他试点省经验作法及相关政策,我局对《长春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实施细则(试行)》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形成了修订后的《长春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2年2月16日,公众可通过来电及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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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春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长春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长春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