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结婚登记更方便了

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15 18:15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长春市本级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吉民发〔2012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决定在市本级社会组织中开展等级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0630日前在长春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无评估等级或者获得评估等级超过5年的社会组织;已获得的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社会组织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2021年度检查不合格,或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2.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类别及内容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按照类型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公益类、联合类等四个类别评估。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教育类、人社类、卫生类、民政类等四个类别评估。等级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和发挥作用等。

  三、评估指标及等级

  共设四级指标,总分值1000分。评估结果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1.950分以上评为5A级;

  2.900949分评为4A级;

  3.850899分评为3A级;

  4.800849分评为2A级;

  5.750799分评为1A级。

  四、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按照参评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审、局务会复审程序进行,其中第三方评估阶段采取对上报资料集中评审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截止826日)

  有意愿参与2022年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于826日前填写本单位《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各单位资质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再移交至第三方评估机构。

  (二)组织培训阶段(截止99日)

  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对参评社会组织就评估目的、类别、时间安排、材料准备等集中开展一次综合培训。根据参评社会组织不同的类别和实际需要,按类别进行评估指标的专题培训和解答。结合培训情况和社会组织需要,对个案及时开展解难答疑。

  (三)社会组织自评阶段(截止923日)

  参评社会组织按照评审细则和培训要求,对照1000分的评估指标逐项逐条自查打分,按照培训会具体要求,准备相应辅证材料和其他材料,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四)集中审评阶段(截止930日)

  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必须有1名注册会计师。第三方评估机构召开专家集中评审会,对各参评组织报送的《长春市社会组织评估报告书》和社会组织评估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打出初审分数。

  (五)实地评估阶段(截止1028日)

  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初审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应提前3天对社会组织进行书面通知评估时间,实地评估一个社会组织时间不得少于半天时间。在初审结果基础上,对《评估指标》中需实地查看的材料进行审核、询问,并根据实地评估情况,调整确定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分数,召开评审现场会,点评反馈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情况、对社会组织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指导纠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六)评估结果确认阶段(截止1118日)

  1.局务会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并通过长春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

  2.第三方评估机构召开评估总结大会,并对3A以上(含3A)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

  六、评估结果运用

  (一)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

  (三)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事项,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四)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五)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市本级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六)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七、评估要求

  各社会组织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积极参加,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材料准备和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按时报送参评材料。

  联系人:社 会 团 体 赵文兵 87926566

  民办非企业单位 粘钏来 87905399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155407室、408

  附 件: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长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8月15

附件:

附件: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