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3〕13号)精神,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规范村(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重点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村(社区)工作事务指导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村(社区)机制牌子指导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村(社区)证明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公众可通过来电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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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规范村(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重点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
附件2.村(社区)工作事务指导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3.村(社区)机制牌子指导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4.村(社区)证明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
附件1 规范村(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重点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指导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