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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康宁医院关于自主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4-04-26 14:30来源:长春市康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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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长春市康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招聘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员数量

  医院门诊治安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性别:男;

  5.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1979年4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安辅助工作及精神科医院工作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3.“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未达到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方案

  长春市康宁医院党总支研究制定本方案,经市民政局批准后实施。

  (二)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长春市民政局网站  (http://mzj.changchun.gov.cn/)

  长春市康宁医院网站(http:www.ccknyy.com/)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电话0431-83271054。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生需到长春市康宁医院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验证明等,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30日。

  (四)信息反馈

  经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于2024年5月8日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时间,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未联系上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官由长春市康宁医院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组成。

  (六)拟聘人选确定

  长春市康宁医院党总支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合格人员名单在长春市民政局网站和长春市康宁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报到上岗,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和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2000元,另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含试用期)。

  五、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序开展本次自主招聘人员聘用工作,长春市康宁医院组成自主招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学松 

  副组长:张延辉 胡振国 冯珏琼

  组    员:高向文 周照慧  王莉

  监督电话:81202388

  本方案由长春市康宁医院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长春市康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