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吉民发〔2014〕31号)和《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规范》,按照评估程序,确定了21家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现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5A等级(6个)
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
长春市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商会
长春市旅游协会
长春市银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长春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
长春市益创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4A等级(8个)
长春市影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长春市巾帼职业培训学校
长春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
长春市育才女子中等职业学校
长春市莆田商会
长春市弘晟科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长春市合肥商会
长春市爱路有你社工服务中心
三、3A等级(4个)
长春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长春市典当行业协会
长春市殡葬行业协会
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协会
四、1A等级(3个)
长春市新骑点独轮车俱乐部
长春市可可蓝老年发展服务中心
长春市篮球协会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在公示期间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与长春市民政局联系。
联系电话:0431-87905399
2025年1月17日
初审:李祥珍 复审:张琳 终审:李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