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政局联合长春市公安局对存放在长春市仪检殡葬服务中心的无人认领遗体进行公告。有关单位或家属如需了解无人认领遗体具体信息,请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遗体,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将根据《长春市无人认领遗体骨灰管理办法》(长府办规〔2019〕3号)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无人认领遗体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