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7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来电及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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