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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存管业务商业银行的公告

时间:2026-04-07 10:25来源:长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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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活动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吉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吉民联〔2025〕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征集我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存管商业银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商业银行为我市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会员费等,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根据存管协议履行资金存管义务。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等官方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本市各县、开发区设有服务网点,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在本市内有多家分支机构的,以最高级别机构参与申报;

  4.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应提供预收费管理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基本情况、业务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配备情况、支持系统方案等,并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

  6.具有养老机构预收费账户管理系统,能够按照《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民办发〔2025〕9号)等文件要求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支用等信息,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三、报名方式

  请有合作意向的银行于2026414日17时前提交《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存管商业银行报名表》,机构简介要概述本银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的基本情况,并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长春市皓月大路1155号长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6038332@qq.com。

  四、结果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市民政局将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综合资信状况、网点分布、服务水平、风控能力、人力资源等因素确定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存管商业银行,通过长春市民政局官网、长春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联系人马仲超

  联系电话:18904309926


  附件:长春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存管商业银行报名表

 

 

  长春市民政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