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调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今年,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指导标准的通知》(吉民发〔2025〕25号),要求全省各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城乡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30%、20%和10%,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执行标准。为贯彻落实省厅文件精神,保障民生基本需求,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我市对城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进行了调整。
政策文件:关于做好调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